12月29日下午4点多,微博上突然开始疯传“深圳今(29日)起实施汽车限购”的消息。此消息很快获得证实,深圳市从29日18时正式实施小汽车限购,有效期暂定5年,每年指标10万个。
这是一次“突然袭击”,从传出消息到正式实施不足两个小时。先前杭州那次被讽为“半夜鸡叫”的限购,是在3月25日的19点发布,次日零时起执行。那些持币待望的杭州市民好歹有五个小时赶去买车,还岔开了下班高峰期。深圳的买车市民就没那么幸运,莫名其妙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主干道从下午3点多就开始拥堵,再晚一些,马路上就摆满了车,地铁公交也挤不上去。
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位居全国第二,拥堵指数常年居高不下,这或许说明了限购的必要性。问题就在于,深圳市的主管部门和领导先前把话说得很满,“如果深圳出台这样的政策,一定会广泛听取意见,绝对不会搞突然袭击”。就在一周多以前,深圳市交委的负责人还公开表态,深圳不会学习北上广(限购)。
深圳有关部门可能会解释称,先前的判断有问题,又或者说,之前保持统一口径,是为了避免泄密,保证限购决策获得最佳的实施效果。政策效果确实与政策设计、编制的科学性有关,但从来没有在真空中施行的政策,政策的作用对象是人,就得考虑人的感受。
深圳市的官员一而再,再而三的宣称不限购,这是在给深圳市民制造预期,“一定会广泛听取意见”更是明确的承诺。现今,预期被证明是虚假的,承诺更是没有兑现,限购政策倒是高明、高效的实施了,市民怎么看领导和主管部门?有关部门以后再就政策问题出来辟谣,市民是该反着听,还是当成耳边风?
下一个问题,深圳此次突击限购,是违法的吗?深圳市有关方面举出了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作为其小汽车限购的法规依据。但国务院的《计划》专门强调了政府行为要做到向社会公开,要任务明确、项目清晰。严格来讲,突击限购,引发公众强烈不满,不利于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有违《计划》原意。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官员刘克希此前就指出,突击限购、一夜限购属于违法行为,因为江苏有地方法规对限购有明确规定,限购必须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由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提前30天向社会公告。遗憾的是,广东省、深圳市的相关法规没有对地方小汽车限购作出明确的程序要求。此次深圳突击限购引发了巨大舆论波澜,有损政府环境治理施政的信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从中看到教训,借鉴江苏经验,加快完善本省城市限购的法定程序要求,让“半夜鸡叫”在广东大地不再响起。
文/陈建银
来源:红网
作者:陈建银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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