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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频发,请安监局长出来说两句

来源:红网 作者:奇峰 编辑:司马清 2015-01-04 0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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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北方南勋陶瓷大市场仓库2日起火坍塌,事故中2名失联的消防官兵的遗体已经被找到。截至目前,火灾共造成了5名消防战士牺牲,14人受伤。目前除了其中的一名消防战士颈椎骨折受到重伤之外,其他的伤者情况稳定,群众无一伤亡。(1月3日中国新闻网)
  
  2014年12月31日上午,佛山顺德区勒流街道港口路的广东富华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气体爆炸事故。同日晚,又发生了上海外滩陈毅广场踩踏事件。仅仅过了一天,哈尔滨北方南勋陶瓷大市场仓库的熊熊大火将半边天照得通红。就在这岁末年初短短三天时间里,58个鲜活的生命转眼间就离我们而去。特别是那死在战斗岗位上的5名年轻消防战士,更是过早地走完了他们的生命历程。
  
  安全事故发生后,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关心,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还对上海外滩的踩踏事故作了批示;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等也及时出面进行了情况通报。可是,最该出来对广大民众的质疑进行回应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安监局,却像没自个儿事似的迟迟未见露面。所以,有必要请安监局长出来说两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中第四章第五十九条明文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据我所知,安监局应该就是当地最主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也就是说,如果当地发生了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安监局都应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也有责任和义务给广大民众一个说法。
  
  大家都知道,安监部门除日常例行安全检查外,通常都会在重要节日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那么,请安监局长出来说两句,就是为了澄清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节前你们有没有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中有没有发现问题,如果有又是如何处理的?负责进行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走过场甚至玩忽职守,如果存在又将如何处理?
  
  事故既然已经发生了,追责是必须的。试想,您就是把出事企业罚破产了,那些已经逝去的生命也无法复活,他们亲人的感情创伤也不可能得到100%愈合。所以,不但要处理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单位,更应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安监人员进行严厉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不能仅仅给个处分、扣发奖金了事。那不足以起到警示作用,说不定三两年后在其档案中早已不见了被处分的痕迹。因为,现实中手眼通天的人多了去了。
  
  严处事故责任人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是为了让那些负有安全生产责任者,把安全二字牢牢记在心上、化为行动;让劳动者在安全的环境下愉快地工作,不用整天价地提心吊胆;让广大民众少一些伤怀,映入眼帘的不再是阴霾而是阳光。
  
  文/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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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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