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山东两会,提案质量被摆在重要位置。根据1月26日山东省政协副主席郭爱玲所作的《政协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山东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对40件涉嫌抄袭的提案予以撤案并对提案者进行约谈。(1月28日《中国青年报》)
抄袭,本来就见不得人的事情,但绝非今人发明,古代已多次出现,可谓中华5000年文明的不良传统之一。而今,这种现象却跳出传统的学界,穿越到肩负参政议政神圣使命的政协委员身上,不由得让人们心生不解,疑惑重重。
我们都知道,提案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全局性都很强的工作。通过提案向党委和政府提出意见建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体现。每一件提案,都如实地表达了民间呼声,蕴含有大量的社情民意,不仅为党政部门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了重要参考,也有利于领导层了解基层和人民群众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一名政协委员,要想搞个好的提案,需要下功夫去走访,花时间去调研,费精力去思考。但从网上“抄”来的、“载”来的提案,根本不用去思考,更不用去走访,也不用去调研,省时省力。但这样的提案,怎么能反映民众心声?怎么能会真正的建言献策?党委和政府如果依据这样的提案制定方案、出台政策、推动立法,岂能不与现实脱节?又岂能不误事误民?严重时会危害社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也许有人会说,无论何时何地,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有些是共性的、普遍的,抄一抄别人的提案也无关紧要,关键是政府出台解决问题的政策。此话乍听仿佛有些道理。但仔细一想,这完全是不负责的托词。即使两地的问题真的是相同或相近,也绝不会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作为政协提案,作为向党委和政府的建言献策,更需要贴近本地实际,绝不能鹦鹉学舌、人云亦云。因此,对出现的问题或所提交提案的内容,即使与其他地方真的一样,也需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然后进行深入思考,否则就不能称之为“提案”,“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的道理无需多述。
也许有人还会说,撰写提案需要进行逻辑思维,更需要提炼主题,没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难以完成,而自己水平有限,只能把它作为一种官样文章,照葫芦画瓢地抄一抄了。呜呼!这也是政协委员吗?这样的政协委员显然丧失了职责意识。对参政议政的大事都“照葫芦画瓢”,不去调查思考,还有什么事情不敢“照葫芦画瓢”呢?还有什么事情值得他去调查思考呢?因此说,对这样的政协委员,不如清理出政协队伍,不要这样的政协委员也罢。
虽然说这次反映的“提案抄袭”问题属个别现象,但这些委员身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却与社会发展是格格不入的,是对政协神圣职责的亵渎,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是对政协委员名誉的损害。因此,在深入整治“四风”的形势下,对“提案抄袭”之风也应该彻底整治,对“提案抄袭”的涉事委员,不能仅限于“约谈”,而应该进行问责,直至取消其政协委员资格,以坚决刹住“提案抄袭”之风。
文/袁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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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袁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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