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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媒体不要报道”有何“潜台词”

来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编辑:刘艳秋 2015-02-15 00:04:05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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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凭“租赁国际上最大功率船舶设备”的大投入投标,中标后却改以与承诺相悖的低成本施工工艺方案,而招标人对中标人的违法行为不予纠正……涉及厦门新机场的一个高达6.8亿元的招投标工程,被疑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操纵招投标行为。《华夏时报》记者日前致电项目招标方厦门路桥建设集团、厦门新机场建设指挥部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均拒绝正面回应此事,仅表示这是省、市一号工程,希望媒体不要报道。(2月14日《华夏时报》)
  
  招投标是否存在问题,需要经过权威调查才能下结论。不过,涉事单位“希望媒体不要报道”的回应,显然更加深了公众对此的疑虑。当然,也不能据此便认定他们就是“心虚”、就是要“捂盖子”,但最起码,这种态度无助于平息媒体和公众的质疑,如果因此导致事态扩大,未免就有点“弄巧成拙”了。
  
  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保障记者的合法采访权,既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需要,也是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的需要。一些新闻事件之所以受到媒体和舆论的广泛关注,不仅因为事件本身比较严重,更因为相关信息的披露和发布并不那么令人信服。新闻媒体的及时全面介入,一方面可以倒逼真相,另一方面也可以起到澄清误解、为涉事单位“解围”的作用。何以要对记者“严防死守”呢?厦门新机场如果继续采取鸵鸟战术、拒不正面回应,舆论的压力可能会愈来愈大。
  
  相关负责人“这是省、市一号工程”的说法也耐人寻味。其言下之意,无非是工程来头很大、有“背景”。实际上,越是重点工程,投资就越大、影响也越大,就越是需要公开透明,带头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否则,岂不损害“一号工程”的形象?至于“希望媒体不要报道”还有没有其他“潜台词”,比如说有几分提醒甚至是“警告”的意味,恐怕只有相关负责人自己才最清楚。
  
  对于重点工程,政府应建立和完善相关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公开时限和公开内容。同时,也要建立起对信息公开不透明、不准确特别是故意隐瞒者的责任追究制度。而舆论质疑的操纵招投标等问题是否存在,更是必须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及时拿出权威结论,开诚布公地回应公众关切。
  
  文/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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