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日前对8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据悉,这是中央纪委首次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进行专门通报。(2月16日《新华每日电讯》)
与此前的一些通报不同,这次中纪委的通报,除了指名道姓被问责的具体责任人之外,还通报了“两责”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领导,实行的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一并追究。
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召开不久,值春节前夕,即首次通报8起典型案件,或颇有深意,其释放的是中纪委说到做到的强硬信号,谁管不好“自家人”,谁就要承担责任。这对于腐败和“四风”问题,无疑有着强大震慑力。
腐败和“四风”问题长期存在,且久治难愈,其间虽然一直没有停止过反腐和整风,但仍不时抬头,甚至愈演愈烈。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这就是问责追究不到位——谁腐败谁担责,很少甚至根本不追究作为责任主体的单位及其“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一人做事一人当”的传统观念,是支持这一跛足问责的“挡箭牌”,也曾经被广为接受和认同。“一人做事一人当”,放在一般公民身上,当然是说得通的。但是如果把这一规则,沿用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则是大缪不然。每一个官员都是单位的人,都接受单位的领导和监督。官员出事,追究单位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不同于“株连”,一点也不冤枉,这是对“两责”本义的有力重申和回归。
在这个意义上,“一人做事数人当”,实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责”同究,是对问责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一人做事数人当”就是要成为责任追究的常态。该为这样的“一人做事数人当”叫好。
中纪委首次专门通报履行“两责”不力案件,是对新年反腐的一次再增压,是“递进式”反腐的又一次宣言——单位有腐败,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腐败问题多发高发,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甚至袒护、包庇。这样的领导干部,再也别指望用“一人做事一人当”来推卸责任。
中纪委首次专门通报履行“两责”不力案件,也是对级党政机关和各级领导的告诫和警醒:落实和追究“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责任,不再是喊口号,指名道姓的问责就是“前车之鉴”,谁敢重蹈他人覆辙,必将难逃责任追究。
文/印荣生
来源:红网
作者:印荣生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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