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燃放爆竹,在中国的历史相当悠久。民俗学家认为,爆竹起源于先秦时期已存在的“爆祭”活动。从宋代起,中国的“爆竹文化”丰富了起来,燃放更讲究,民俗目的更明确。过年,从除夕之夜起,一直到正月十五,不同日子要燃放不同的爆竹,不同日子所放爆竹的意义也各有不同。(2月25日《燕赵晚报》)
“爆竹”的产生原本是一种民俗现象,民俗学家研究一点中国鞭炮发展史,当然可以理解,但是从研究的文本看,不但语气上是“古已有之”的充足理由,而且还对民间燃放烟花爆竹津津乐道,这就让人觉得不大舒服。古代流行的过年习俗,有些当然是好的、可取的,我们可以拿来增加节日气氛,但是有的习俗就没有必要传承下去,甚至应该杜绝一些陋习。例如,燃放爆竹这样的风俗,既污染环境,又纯属浪费,还是少放甚至不放为好。无论燃放烟花爆竹有着几千年的历史,也无论它有着什么天花乱坠的说法或意义,它都不该再盛行下去。因为大量事实证明,过年燃放爆竹是造成空气严重污染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保护我们的天空,为了不再给日益严重的雾霾雪上加霜,为了给子孙后代留一点蓝天,我们可以不要这样的“爆竹文化”,可以不要噼里啪啦一通乱放的年味。
除了民俗家在为过年燃放爆竹之风津津乐道以外,我还看到这样一些现象:书法家在写着“火树银花不夜天”之类的对联,主持人正面对着夜空里的烟花绽放高喊“今夜星光灿烂”的台词,作家在创作着歌颂烟花鞭炮的诗歌、散文、楹联等。有一个作家写道:“不是吗?大多数人那么喜欢放烟火,在潜意识里,难道不正是心仪烟火的某种内容与形式的瞬间升华吗?不计久暂,唯愿灿烂,这是它独特而深刻的价值取向。因此,我觉得,在除夕里,一切放烟火的作为,只有与生命的回望与思考焊接在一起,才会有真正的欢乐——那也是深沉而久远的欢乐。”多么诗意啊!
其实,自古以来,就有不少写烟花爆竹的诗句。最著名的还是王安石的《元日》诗:“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其中的“爆竹声中一岁除”成了过年时最流行的名句。古人喜欢鞭炮,喜欢写赞美鞭炮的诗,那毕竟是古人的事,今人一定要效仿吗?如果我们继续相信爆竹燃放的响声寓意着“大发财”或“驱鬼”,那就有点愚蠢、有点可笑了。燃放爆竹的日子和理由多了去了,然而,爆竹不爆竹的一岁终究是要除了的。应该承认,我们过年的习俗有些比较土俗,土俗不要紧,要紧的是不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别干“自掘坟墓”的蠢事。
文/孙建清
来源:红网
作者:孙建清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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