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证明收费为何仍大行其道?)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南宁,在济南、武汉、长春等全国多地,居民要开具“无房证明”,必须在政府限定“独此一家”的机构办理,并收取20元到60元不等的费用。财政部、发改委2013年8月已取消“利用档案收费”等33项行政事业收费,但一些地方照旧收取。类似无房证明这样越权立项、搭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随意扩大收费范围的“奇葩”证明收费,在一些地方还有不少,最常见的有无罪证明、气象证明等。(2月26日新华网)来源:红网
作者:毕传国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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