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出版的《环球时报》,刊发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陈学明的文章称,打破能源垄断很可能带来更严重雾霾。其原文称:现在不断有人给中国消除雾霾开出的“药方”是进一步推进资本化,即让一切资源、能源进入市场变成用来交易、挣钱的资本。与此相应,他们认为国有企业的垄断带来了雾霾,主张打破垄断,让中国涌现出无数个私人企业进行自由竞争,以此缓解甚至消除雾霾。这在某种意义上是在进一步强化雾霾的“发动源”。
陈学明教授分析逻辑是,资本就如癌细胞,它自身就蕴含着源源不绝。正是这一属性,它对自然界的利用和征服没有限度,只要资本逻辑还占有统治地位,它就必然要为着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而生产。单单从这个角度看,该说法应该说是没问题的。但也正是为了遏制资本的贪婪,才需要市场竞争,让资本之间互相制衡,以降低他们的污染;同时,政府是拿来干什么的,不就是为了维护好市场和生态环境;此外,更有力的立法机构、公民团体和公民个体,也都是制约资本逐利的有效力量。
对雾霾成因问题的分析,不能仅仅将板子打在资本的贪婪上。应该看到,当中国的能源行业只是被少数几家公司,特别是少数几家央企垄断的情况下,要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基本不可能。特别是这些央企本身地位高,一方面大而不倒,另一方面地位高到相关部门也无法管、管不了。同时,这些央企的影响力也很大,还把持了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准入,无论是环保标准还是民间组织及公民,要对这些央企巨无霸能源企业形成制衡,更是难上加难。
也正是因此,正如我们所见,石油领域,我们的油品质量一直上不去,标准本身也偏低;煤电行业,清洁煤炭和脱硫脱硝社保要么不按标准安装,要么安装了不运行。这样的情形下,如何奢望空气质量变好?更不用说,还有很多的空气污染源,对他们的环保约束也不够。
重点,不在于能源行业是否存在垄断,而要看垄断的形态和对他们的约束是否到位。能源行业,投入大、技术要求高,全世界普遍国家都是由少数企业控制。但情况却各不相同,法治国家,通常对这些能源巨头有严格的环保约束,且除了少数几家巨头外,还有大量的市场竞争。也就是,哪怕是巨头了,依旧面临其他对手的竞争,包括中国能源企业在不少发达国家也有投资。如此,逼迫这些国家能源行业整体进步。
而我们的情况是,能源行业特别是油气行业,由三家央企垄断。这种垄断不仅不是市场竞争过程中形成的,反倒这些央企因为地位高、能量大,还限制其他资本进入该行业,以维持其垄断地位,拒绝合理的环保标准约束。显然,对于我们的具体情况而言,哪怕仅仅是从环保角度考虑,打破能源行业的行政垄断至少是有必要的。应该让这些央企级的能源巨头,不再有特权,取消其不合理但行政地位。
如此,相关部门对这些能源巨头的正常监管也才具备可能,环保标准、法规才有可能正常实施,更高的环保约束也才有可能实现。同时,打破行政垄断后,更多的资本要进入能源行业,逼迫该行业所有企业都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否则就会面临被淘汰和惩罚的风险。
当然,资本都是逐利的,确实如此,特别是能源行业,任何形态的资本,市场竞争形成的巨头也好,行政垄断制造的寡头也好,都会想尽办法阻挠较高标准的环保标准和法规执行。因此,除了能源行业内部的竞争和制衡外,还需要强大的外部制衡力量。这包括,更代表民意的立法机构,能秉公执法、严格执法的政府机关,整个能源结构更科学环保,环保体系更加健全,民间环保组织应更强大,以及更深入人心的公民环保理念。
文/张燕
来源:红网
作者:张燕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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