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落马贪官刘铁男为例,在法院认定的其犯罪事实中,关键一项就是为商人邱建林三个公司获得国家发改委审批提供帮助。作为回报,邱建林等人以虚假贸易、炒股的方式为其子刘德成的峰德公司资金积累到1500余万元;刘德成使用该资金购买轿车、别墅,共计1549.2665万元,且刘铁男对此全部知情。(3月13日《现代快报》)
记得《诗经》中有这样一段民歌: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这便是成语“投桃报李”最早的出典。在现实生活中,某些贪官污吏和不法商贾之间也遵循此道。不过这种官商版的“投桃报李”只散发着恶臭,而没有丝毫的美感。
实际上,官商之间的“投桃报李”绝非是“永以为好”,而是“永以为利”。古人云:“商人重利轻别离。”之所以会主动奉上真金白银、献上一片“孝心”,不是因为有求于人好办事,就是因为受制于人求开恩。无论礼金穿上人情的“马甲”,还是披上报酬的“外衣”,都无法掩盖赃款的“本相”。而吃人嘴短、拿人手短的官员,自然会选择用手中的公权为商人行方便、牟利益。这便是官商之间的“投桃报李”。
因此,无论是“投桃”的动机,还是“报李”方式,处处都充斥着权钱交易的腐败味。而官员们之所以贪得有恃无恐,既和个人思想堕落相关,也与监管缺位相连。正是由于披在贪官身上的权力监督外衣、制度防范外衣、惩戒处罚外衣全然沦为“皇帝的新装”。制度失语、监督失灵、防范失效、惩戒失威,必然导致官员贪污的滋生蔓延,致使公共利益成为官商“礼尚往来”的牺牲品。
因此,要打破官商之间“投桃报李”的恶性循环,就必须“多管齐下”。既要加快完善防腐机制,又要不断强化反腐力量;既要查处违法乱纪的贪官污吏,又要惩办兴风作浪的不法商贾,真正形成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贪官清除队伍、让奸商没有市场。唯有如此,方能达到“桃不投、李不报”的理想效果。
文/吴点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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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吴点墨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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