倏忽之间,3·15晚会已经走过24个年头。从1991年央视第一场揭露商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维权电视晚会开始,它犹如春晚一般,每年都要准时呈现在消费者面前,成为全社会关心商品质量的饕餮盛宴。当一个个黑心商家,一件件伪劣产品,一道道维权难题被集中曝光,真的让消费者很解气很解恨很过瘾。可以说,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在这24年中是蹭蹭上涨,这得力于晚会对林林总总的法律法规、各种标准的宣传,也让越来越多的不法企业“有幸中奖”,但我更想问的是:为什么还有成堆的无良商家成了漏网之鱼,是谁让他们练就了金刚不坏之身?我们何以会束手无策?
今年3·15晚会的主题是“消费在阳光下”,这表明我们的消费阳光还不够。越是倡导的东西,就越说明我们拥有的还太少,曝光的东西越多越说明我们还没管好,还有阳光没照射到的角落。现实之中,我们常见的一种状态是:每一次曝光之后,必然会有相关部门掷地有声的表态:今后将对类似企业将严格监管,绝不留死角。可是风声一过,一切依旧太平。当“常态化管理”变成了常态化表态,消费者的求告无门,求告无用,于是只能将最后的希望寄托于媒体,于是才有记者不断发现那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就像某汽车企业赶在晚会前“自我灭火”那样,如果商家都在三月集中防媒体,这是怎样的一种市场生态?
有人希望“天天都是315”。我觉得很搞笑。没有“315”才好,更无需3·15晚会。毕竟,一台晚会不能曝光所有问题,媒体也不会天天办消费者晚会。晚会办得越火越受欢迎,料爆得越猛,就越是让我们感到沮丧、悲哀。
纯净市场环境,需要全社会参与。媒体、消费者或者专业打假人士等,都义不容辞,但千靠万靠,根本还是要靠法律法规的执行者,看我们的监管力量是否足够强大,看我们能不能用好手中十八般武器去实现它。很大程度上,每年一次的3·15晚会,可以是消费者的节日,但更应该成为管理者的耻辱日。只有让他们陪同不法商家一同站出来“亮相”,才能长记性,才会实实在在地去做,才会让不法商家惶惶不可终日。
文/晴川
来源:红网
作者:晴川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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