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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改革派”官员?

来源:红网 作者:岳乾 编辑:夏熊飞 2015-03-17 0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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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这与其三天前的言论,“我们这种体制,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应该是世界上最廉政”形成了一个颇有讽刺意味的对比。(3月16日《新京报》)
  
  在媒体的梳理与勾勒下,我们大致可以了解到仇和的仕途历程以及为政之风。值得注意的是,仇和在江苏宿迁为官时,因其一意孤行的工作作风与激进的工作思路而广受关注,并被称为“改革派”官员之典范,后调任至云南,仍沿袭了他在宿迁的工作方式。但中纪委的调查无疑戳破了这一所谓“改革派”的真面目。
  
  媒体总结,仇和式的所谓“改革”主要是以政商联手强力推进大项目,政府权力为项目的实施扫清障碍,甚至不惜因此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牺牲公民的合法权益。事实证明,这样的“改革”固然有益于提升政绩、拉动GDP,但它破坏社会的原有秩序,牺牲社会的公平正义,隐含着更大的经济与社会问题,也潜藏着极高的腐败风险。实际上,在仇和任上,宿迁、昆明都发生过多起公共维权事件。
  
  本质上,这样的“改革派”行为是一种权力的任性,它滥用公权力,忽视社会的公平正义,漠视社会的和谐秩序,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它以“改革”为幌子,挟推动经济发展以自重,而真正的目的是利用公权力满足私人的欲望,或以政绩而升官,或以项目而渔利。事实上,仇和事件并非孤例,从中纪委近一年多来的“打虎”成果来看,建立在权力任性基础上的“改革”举措鲜有不异化为权力的腐败者,而滥用权力的“改革派”官员鲜有不沦为贪腐分子者。由此可以说,我们不需要这样的“改革派”官员。
  
  那么,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改革派”官员?对于这一问题,近一年多来,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的言论以及中纪委的反腐举措已经做了很明确的回答,真正的“改革派”官员,应该具备以下两点要素:
  
  首先,坚守党纪国法的底线,这是首要的素质。习近平总书记早已提出将权力关进制度与法律的“笼子”里,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有权不能任性”,对官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就是以坚守党纪国法为底线,权力的运用与施政行为必须要在制度与法律的框架内,而中纪委的密集反腐也以实际行动佐证了这一点。对此,十八大四中全会在宏观上做了明确的表述:“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其次,能干事。反腐并非打击官员工作的积极性,“依法治国”,将权力关进“笼子”里也并非意图束缚官员的手脚,相反,他们的目的都是清理那些胡作非为的官员,廓清官场的不正之风,扭转官场的畸形生态,规范权力的运用方式,为真正做事、作风正的官员留出做事的空间,提供做事的平台。对此,李克强总理多次指出,无所作为也是一种腐败,庸官也要清理,其意正在于此。
  
  总得来说,在党纪国法的框架内能干事、干实事,这就要求官员不仅要懂法、知法、守法,更要懂得现代经济发展的规律、掌握现代社会治理的方式,在党纪国法的框架内有所作为。而从根本上来说,在党纪国法的框架内有所作为,最终的目的乃是促进社会的法治、公平、正义,而这样的官员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改革派”官员。
  
  文/岳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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