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有超九成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空气污染治理,至少15个省份签订了治理雾霾,力保蓝天的“军令状”。一些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力”“铁腕”“最严格”等强硬措辞屡见不鲜。但据国家统计局不久前发布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在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的161个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仅占9.9%,未达标的城市占90.1%。对此,绝大多数作出过承诺、立下过“军令状”的地区都避而不谈。(3月16日新华网)
去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出重拳强化污染防治,坚决向污染宣战。在这前后,不少省市县的政府都以不同方式表达出对污染宣战,坚决治理雾霾的决心,签订“军令状”就是方式之一。
应当说,地方各级政府提出“壮士断腕”、“铁腕治污”,并公开签订“军令状”,还有某地领导宣称治不好空气污染“提头来见”。这些表态相比过去在对待雾霾等污染的较为暧昧态度而言,是一大进步,可以借此形成强有力的倒逼机制。在此过程中,也将显著的提高环保部门在同级政府部门中的话语权。并且,很多地方作出相关承诺之后,政府部门的确加大了污染防治力度,这也带来不少地方空气质量有所回升的结果。
经过一年治理,尽管有所起色,治理雾霾的成效仍然远远不能让人满意。这当然会让人感到万分尴尬。相关地方的领导应当意识到,之前之所以轻率的提出一个根本无法达成的治污目标,跟风提出一年期或几年期的“军令状”,仍然是因为对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工作的轻视,又基于这些年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经验而高估了政府污染治理的能力。
治污承诺未达成,“军令状”成笑柄,实际上也为这些地方的领导认识到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工作的艰巨性,认清政府能力的有限性提供了机会。只有正视之前工作不足、认识偏差,并就轻率承诺治污目标、跟风立下“军令状”承担起责任的情况下,才可能赢得市民信任,才可能扭转雾霾等污染治理中的不利局面。
固然,如果承担上述责任,很可能意味着一些地方的政府主要领导、环保部门负责人要因此去职。不排除这些领导在过去一年中为治理污染投入了很大精力,发挥了积极作用,若是因此去职,将不免委屈。但问题是,“军令状”的含义人皆共知,相关地方的领导如果继续像现在这样,对“军令状”避而不谈,不仅无法平息质疑,接下来的污染治理还可能面临公信不足的困境。因为排污而受罚的企业、公民完全有理由质疑治污部门“严于律人、宽以待己”。也就是说,政策公信、政府承诺信誉的建立,必然要以失信者受到惩罚为前提。
事实上,只有迫使各级各地兑现污染治理的“军令状”,才能迫使雾霾等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标准、治理方案趋向科学化,而不是屈从于个别领导的个人意志。
文/郑渝川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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