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2013年底,陕西省收费公路里程5124.81公里,公路通行费收入为181.09亿元。但全省收费公路支出总额高达235.67亿元,收支平衡结果为负54.58亿元。
勿需多想,交通部门报出的公路收费账单,一定会是这样的结果。就算剔除水分,结果也不会好到哪里。也就是说,除极少数地区之外,收费公路基本是以亏损为结果的,是包袱越背越沉重的。
那么,这些收费公路,有没有“盈利者”呢?“盈利者”又是谁呢?先看政府,修了这么多公路,最终结果却是让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以至于直接影响了地方的可持续发展。要知道,如果没有这些包袱,地方发展的路就会平稳得多。相反,却因为收费过多,时常遭受舆论和公众的批评。因此,除极少数人之外,对政府而言,可能很难称得上是公路建设和收费的“盈利者”。
对企业来说,无论是修路的企业还是其他企业,也都没有成为这些公路的“盈利者”。修建公路的企业,没有一个不是包袱沉重、运行困难,除了公路修建剪彩的那一刻还有点“盈利者”的感觉的话,绝大多数时间可能都是受影响者。对其他企业而言,高额的行路成本,毫无疑问是无法从通行速度加快中得到“弥补”的,那么,也就不可能成为“盈利者”。
对广大居民来说,从表面看出行的速度和效率提高了,也方便了。可是,由此带来的生活负担加重、各种运行费用增加,特别是在生活必须品因为物流成本过高、经营者不愿意经销商品,造成供应价格过高而影响生活时,通行方便产生的“盈利”也就无法给生活负担加重产生的“亏损”形成对冲了。
既然公路建设没有对政府、企业和个人带来“盈利”,反而都是“亏损”,那修路的意义在哪呢?是否意味着修路是一件错误的决策呢?
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修路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正确的选择。关键在于,修什么样的路。很显然,在修路问题上,各级都有点急功近利、过度超前了。事实上,按照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很多地方是不具备、也不需要修建高等级公路的,是可以以中低等级的公路替代的。因为,这些高等级公路对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并不能产生多大积极影响。相反,却给这些地方的发展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而且,再等级高的公路,一定期限后也要重新建设和大规模改造。与其这样,不如先修建一些中低等级的公路,待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需要修建高等级公路时,再去修建,而不是过度超前。
超前建设和超前消费,实际上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非常具有危害的一种行为,尤其是政府在决策时,总是以所谓的“超前意识”把很多方面都定位到几十年以后。我们说,发展规划应当超前一些,但具体实施则应当更现实一些,更务实一些,而不是脱离实际,盲目蛮干。如果这样,不仅对经济社会发展相当不利,对广大居民生活水平的改善也相当不利。回到公路建设方面,高等级公路与中等级公路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效果是完全一样的。但其产生的后果却完全不一样,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也完全不一样。
这一点,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尤其是决策层的反思。有关方面不能只会亮账单,更要会想问题。不然,很多决策都会成为一个“共输”行为,而不是“共赢”行为。
文/谭浩俊
来源:红网
作者:谭浩俊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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