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爬红军雕像“黑”十年,处罚仍“疲软”

来源:红网 作者:徐大发 编辑:刘艳秋 2015-05-06 00:07:32
时刻新闻
—分享—

  今天下午,国家旅游局通报近期旅游不良事件,延安吴起县青年李某因在旅游过程中攀爬红军雕像,被列入全国游客不文明旅游名单。该不良记录保留期限为10年。(5月5日《新京报》)
  
  青年李某攀爬红军雕像的“细节”动作有侮辱女红军的嫌疑,严重伤害了国人的感情。对这样的不文明行为,不仅仅只是不文明和破坏文物设施,还有更严重的定性,应该依法给予重处。爬红军雕像游客被列全国游客“黑名单”10年是一个怎样的处罚?说到底这只是一个“间接”的处罚措施。
  
  将不文明游客列入“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旅游局制订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来说,该规定算不上惩罚措施,也就是说,这一管理办法属于欠缺违法后果的规则。而且该法第6条规定,“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视游客不文明行为情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那么,这个“拉黑”十年的处罚,也有点任性加重的成分。
  
  事实上,这种间接性处罚对不文明游客来说只怕“铁锤”举起来很高落下来轻飘飘。对道德无良的游客而言,只怕“拉黑”让他“遗臭万年”也难处罚到他,类似的不文明出游行为还会发生。
  
  窃以为,对不文明游客不仅要“拉黑”的间接性处罚,还应依予以直接制裁。
  
  接受“拉黑”通报的银行可否据此降低不文明游客的信用;接受通报的边检部门在该游客出境游时会否实施拦截,凡此种种,该暂行规定均未明确,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遗憾。根据立法法规定,旅游部门无权制订对公民权利限制更多的规范性文件,当然无法让“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黑下脸。这就要公安司法部门介入,接力对不文明不法行为的处罚。
  
  日前俄罗斯发生了二战纪念碑前跳电臀舞事件,诺沃罗西斯克区法院判处了一名19岁的女性15天监禁,两名20多岁的女性10天监禁。法庭认为这些舞蹈色情、性感、不尊重身后的的纪念碑和二战历史。上周六检察官发表声明说,他们发现五名女性犯有“流氓罪”。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象李某坐在女红军头部的行为,是否也该判个“流氓罪”呢?倘若现存的法律“牙齿”不够锋利,就应完善其条文,好震慑类似不文明的后来者。
  
  文/徐大发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来源:红网

作者:徐大发

编辑:刘艳秋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5/05/06/3670265.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