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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定价应打破”一放就乱”的魔咒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刘艳秋 2015-05-07 0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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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5月5日新华网)
  
  取消药品定价这项制度安排,自去年年底始就开始向八个行业协会进行政策“吹风”,当时出台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紧接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不失时机加快价格改革,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如今,这项备受公众关注的政策,终于面世了。
  
  此次多个部委联袂出台的公共政策,可谓亮点频频:一是强化监管,严肃查不正当价格与价格垄断行为;二是架构信用奖惩制度,将价格违法行为列入诚信记录;三是关乎民生的药品,仍由政府定价。譬如,麻醉、精神药品。可以预见的是,随着这项制度的全面实施,不仅能缓解医药价格领域的乱象,也能舒缓公众看病贵,让患者得到更多实惠。
  
  药品定价机制肇始于1996年,当时政府加强了对药价的管控,采取略低于市场价格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并逐步降低药价的办法来管理药价。以后十多载,政府连续采取了N次降价行动,下发了30多个降价红头文件,可是,多次降价令并没有让药品价格降下来。
  
  毋庸置疑,此次国家层面出台的这项政策,操作性强,且有针对性,然而,要想让药品价格真正降到合理区间,实现“药有所值”,有效避免“一放就乱”的怪圈,首先,要避免监管“相互扯皮”。尽管此次制度安排中,强化了监管举措,但药品价格监管来自于多个部门。国务院曾要求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三保合一”,可至今,除少数试点地区外,在中国多数地区,三大医保制度中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仍由人社部统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计委统管。这些管理体制的存在,难免会影响药价监管“鸡多不下蛋”与“多龙不治水”的局面。
  
  其次,完善医疗领域改革,提高药品降价的内生动力。在目前“以药养医”的态势下,乱开药,天价药屡禁不止,在整个医疗费用,药品费用占有较大的比例。因此,“以药养医”机制不除,药品价格难以真正降下来。好在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以技养医”正在取代“以药养医”,药品降价的内生动力正在显现。
  
  最后,药品招标让第三方介入。具体讲,药品招标不能政府唱主角,而由让独立的第三方,或者与患者利益一致的机构来担当。值得欣慰的是,目前,我国建立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今后可以考虑依托这个药品招标网络平台,将其日常业务运作委托给业务较为娴熟的保险机构,并架构起招标信息公开和机构反馈机制,这不仅能有效杜绝地方保护主义,遏制权力寻租,而且也发挥药品招标机制的最大效能,实现药品价格真正的市场化。
  
  文/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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