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6年烟草税再度上调。财政部5月8日发布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税率提高了6个百分点,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另据新华社报道,国家烟草专卖局消息显示,烟草行业的批发价格也将同步上调。(5月9日《新京报》)
政策水平比较高的人,对这次上调烟草税,从法律程序上提出了质疑,意思是说好的“调税不再任性了”呢?被称作“烟民”的自然不关心这个——就算有相关程序,是烟民能参与的么?不过,上调烟草税确实与烟民有关。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李保江表示,只有把烟草税率上调最终传导到消费者身上,其控烟的目的和效果才能显现。
这一连串信息有点像“脑筋急转弯”。上调某种商品的税收是为了降低其销售量?这样的话,税收就成了阻碍经济发展的包袱了。但通过“脑筋急转弯”,这个“阻碍作用”是有着积极意义的——因为,这是在阻止一种对人体有害的商品的销售,卷烟更贵了,抽的人就少了,控烟的目的也达到了。可能由于这个理由太冠冕堂皇,所以连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官员,也能把转嫁烟草税率成本的理由,借“控烟”说的比卫生部官员还要“卫生”。
但是,只要上调烟草税能达到控烟效果,说法上的细节就无可厚非了。问题在于,上调烟草税真的能起到控烟作用?就拿原来10元一包的烟来说,调价后大概在10.6元左右。如果烟民对卷烟的生理依赖,能被6毛钱改变,这还能叫做“瘾”么?从已经戒烟和正在戒烟的人群来看,有多少人是看在钱的份上戒烟的?如果要让烟民因价格因素而戒烟或减少抽烟,这点增税幅度根本成不了一道门槛。烟民如果能在一包烟6毛钱的差价面前却步,那些比烟更贵的戒烟替代品就没有市场了。
当然,不能因增税对控烟可能收效甚微而否定它的“初衷”。但是,这种美好的愿望,很容易让人想起同样愿望美好的“高薪养廉”。而高薪养廉已经被反腐实践证明不符合国情。说白了,提价控烟和高薪养廉,都是在人的欲求上“做文章”。前者是通过增加消费压力,试图阻止一种不良习惯,而后者是适当提高官员收入,用“喂饱”来减轻贪欲。但二者设下的阻碍和给出的“甜头”,都与相对的欲求相差甚远,结果也可能是殊途同归。
不难想象,如果高薪养廉真的普遍推行,是不是“养廉”另说,但官员收入大幅度提高是毫无疑问的。同样,撇开上调烟草税能不能达到控烟效果,增加的税收是非常可观的。有人自作聪明,追问这笔收入是不是将被用于戒烟的公共服务,或者治理吸烟造成的环境污染上?对不起,对于此次税率调整,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张德勇表示,调整消费税是控制烟民数量的一种手段;另外,目前经济增速面临下行压力,包括税收在内的财政收入出现下滑,上调烟草税是增税的一种手段。
然而,这种看上去两全其美的说法,其实是存在着矛盾和对立的。试想,假如上调烟草税达到了控烟目的,在卷烟销售量必然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如何实现增税?假如上调烟草税达不到控烟效果,无非是让一批有健康之忧的烟民,加重了经济负担。既然“上调烟草税是增税的一种手段”,那么,何不将这种意义放在首位,若能附带出控烟的效果岂不更好?
文/知风
来源:红网
作者:知风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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