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为不转发未成年人被辱视频点个赞

来源:红网 作者:袁崇安 编辑:夏熊飞 2015-05-23 00:18:05
时刻新闻
—分享—

  最近,某中学初中女生嘴咬黄瓜,额上写字,遭人扇耳光的视频在社交软件里传开。(5月22日《现代快报》)
  
  近年来已经发生好几起初中女生殴打、侮辱女同学,并上传网络的事件。女孩子本来应该是温婉善良的,却频频爆出暴力事件,不仅殴打,而且极尽侮辱之能事;不仅侮辱,而且上传视频。这些极端事件令人痛心,凸显了青少年教育的严重问题。
  
  网络时代,青少年有样学样,将现实中的暴力事件演变为网络暴力,企图通过广泛传播达到对受害者更大的侮辱。殴打、侮辱这些都是严重侵害人身权利、人格权利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但由于是未成年人而无需负刑事责任。这是否会助长青少年暴力倾向,是否法律应该规定一个适当的教育惩戒方式?除了按照法律规定,监护人应承担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和教育子女的责任之外,学校应该负起怎样的教育责任?这些问题都值得人们进行反思。
  
  特别值得社会警醒的是网络往往会助长现实生活中的暴力。近期发生的人肉搜索现象再次令人感到网络暴力的可怕,隐私权在这个网络时代常常被肆意践踏。这起初二女生被辱视频拍摄和原始上传者都应该承担侵犯隐私权、名誉权的责任,如果有故意传播者,也应承担责任。可以想见,如果那个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对该女生造成的损害该有多么严重。前两年就发生过美国12岁女孩因不堪网络暴力自杀的事件。
  
  好在这次,据记者报道,许多微友并未将视频转发,而更多的是对打人者进行声讨。这反映了这些人的良知和理性,特别是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这是值得欣慰的现象,对这些理性的行为应该点赞。但另一方面,我们不由得深想一层。微信圈里都是熟人,熟人社会的道德约束起了作用。但如果是在微博或论坛里,网友大都是陌生人,而且是海量的,会发声什么样的结果呢?但愿,人心都能如此良善吧!还比如,如果不是未成年人,而是女明星的不雅照呢?恐怕结果会相反,理由可能是公众人物。再如果是成都被打女司机的不雅信息呢?事实已经证明了,理由是“她有错在先”。但是这能成为恶意人肉搜索的借口吗?
  
  这些年,这许多“网事”都凸显了非理性网民对隐私权、名誉权等人格尊严的漠视、法律意识的淡漠。而真正具有理性的人,应该能分清道德与法律的底线,即便是以正义、道德的名义也不能对任何人进行“网络私刑”。
  
  不转发未成年人被辱视频,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希望广大网民都能成为“网络公民”,慎用手中的“麦克风”、表达权和传播权。
  
  文/袁崇安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来源:红网

作者:袁崇安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5/05/23/3687388.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