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所负责的工作推进不力,近日,河南濮阳市当地7名干部近日通过报纸向全市人民作出公开检讨。(5月23日新华网)
官员由于工作不到位,向民众做检讨这应该。通常情况下,官员即使犯了再大的错误,也不会主动去登报检讨。登报检讨是在当地组织部门或主要领导责令下才不得不做的。但登报检讨涉及组织程序、个人名誉、前途等等。因此,登报检讨一定要慎之又慎。
官员在报纸上做公开检讨,虽然不是一种党纪政纪处分,但无论从哪方面来讲,这比处分要严重得多。登报检讨,不仅在全市人民面前丢了脸,也有可能在全省、全国人民面前现了丑,成了社会各界议论的焦点,这等于提前把这位官员的前途判了“死刑”。因此,官员在工作中出了问题,是否登报检讨,一定要有个标准,一定要通过组织研究后谨慎使用。如果由着一些领导的性子,超越组织之上,高兴时,即使一些官员问题再严重,也纵容包庇,不高兴时,对一些看不顺眼的官员采用“登报检讨”的方式去“羞辱”,这样不但有失公道,而且违反了组织原则。因此,各组组织在考虑官员“登报检讨”时,应该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更要慎重。
一个部门、一位官员工作有没有做到位,主观努力当然重要,但客观原因也不可回避。譬如:本次登报检讨的市政园林管理局局长,他在《关于城区河道截污治污推进缓慢的检讨》中,虽然承担了主要责任,但从这一检讨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城区河道截污治污项目进展缓慢,这也与这个部门权力有限有关,虽然市里让这个局牵头负责,但显然是“小马拉大车”。试想,河道截污、治污涉及环保、水利、农林、建设、城管、规划、财政等等部门,一个小小的园林管理局没有人事权、也没有财权能管得了这些大部门吗?只要其中的一个部门不配合,就足够让他们难看的,“工作不到位”那是必然的。
官员登报检讨,表面上看可能会震慑一些干部,也会让百姓拍手称快,但毕竟不是长远之策,一旦做过了头,可能会破坏组织程序,也有可能造成干部之间互相排挤,搞得人人自危,这不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也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对于官员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该查明原因,对确系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通过组织程序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事关民生的大事,在组织慎重研究后,责令其登报检讨,向民众道歉也是应该的。但千万不能为了一时的轰动效应,为了博得所谓的“掌声”而随意采用“登报检讨”的方式,如果那样,就落入“处罚简单化、绝对化”的误区,不但不利于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也有可能使一些好干部被“误杀”“误伤”。
文/胡建兵
来源:红网
作者:胡建兵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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