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两人行政开除处分。值得注意的是,孙、廖两人的违纪情节均涉及“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一项,在中央纪委针对省部级官员的“双开”通报中,这种表述还是首次出现。(6月16日《北京青年报》)
不得不说,此次中纪委将官员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写在处理通报中,确实让人意外。一者,核实干部个人事项一直由组织部门主导,纪检部门介入较少。再者,与通奸、贪污、行贿相比,瞒报的处罚较轻。其最高处罚只是,“对有意瞒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因此,处罚通报一般都会“两权相害取其重”,直接忽略掉瞒报处罚。
既然干部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如此“不起眼”,可为何将它写在纪委的处理通报中,却引来舆论的阵阵欢呼呢?原因无它,核查官员个人事项是一把反腐利刃。贪官们不会傻到将自己的贪污所得、子女非法经商等情况,老老实实地写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试想,倘若刘铁军如实填报自己的5000万家产,岂不等于主动递上贪腐投名状?因此,所有副处以上官员,只要存在贪腐,必然就会瞒报。纪委只要抓紧瞒报这个网,就不愁将贪污的“鱼”一网打尽。
因此不难看出,公众对瞒报个人事项写进中纪委处理通报的欢呼,更是对从严核查干部“家事”的期待。那么如何用好干部个人事项核查这一反腐利刃呢?首先应加大核查力度,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全面展开抽查,确保“网眼”足够小,没有漏网之鱼。其次要建立纪检系统与组织部门联动的监督机制,让干部心存侥幸无法蒙混过关。唯有如此,才能让核查干部“家事”,成为拍蝇打虎的利刃。
当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放到群众的眼皮底下,才能真正让贪污受贿无处遁形。因此,纪检部门介入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并不是终点。从长远看,相关部门更要促进干部个人事项的公开。唯有干部“家事”,才是防止贪腐的终极大招。这或许也是瞒报个人事项写进中纪委处理通报,受到万众欢呼的醉翁之义。
文/薛家明
来源:红网
作者:薛家明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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