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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令周六上班,经过论证和法定程序了吗?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刘艳秋 2015-07-12 00: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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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复杂形势”,7月10日,陕西省延安市政府办下发通知,要求市领导以及市政府办、发改委、发改委等至少30个市属部门单位在9月底前暂取消周六休息,正常上班。其他部门和单位因工作需要周末加班的,也要取消休息,不得贻误工作。此文件真实性已获当地多部门证实。(7月11日澎湃新闻网)
  
  这条新闻发出后,经各大门户网站转载,引发较大争议。实际上,不同讨论者所争论的,往往不是同一个问题。就此事而言,至少涉及两组需要辨析的问题,不宜混为一谈。
  
  第一组问题,延安市被要求暂停周六休息的单位,是否存在较为突出的审批、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延误了项目落实,影响了经济发展?为什么不能通过严加督查,狠抓公职机关上班期间的效率建设,让机关各单位工作日通过高效率的正常工作,履行职责?
  
  如果当地的公职机关存在效率或是服务意识不高的问题,又并非所有公职人员都有问题,在没有严格对问题进行甄别、整肃的情况下,每周在工作日之外新增加一天工作,很难保证效益产出,等于是对此前认真工作的公职人员进行惩罚。相反会诱使一些单位的工作人员,想方设法推诿扯皮,以消极怠工换取工间休息的方式,来变相赢回休息权。
  
  如果延安当地并不存在公职机关效率问题,当地各单位的工作饱和度已经较高,眼下是因为稳定工业生产、促进投资增长等工作需要,每周增加一个工作日,这显然将让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负荷负担进一步加重。
  
  第二组问题,假定延安市确实需要在这样一个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动各单位公职人员牺牲休息时间,通过加班加点工作,来落实项目、办理手续、做好服务,是否应当经过一个更为严谨的报批程序,是否需要以更为周全的动员,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而不是只下发一个《通知》就予强推。
  
  延安市面临的经济下行压力,原因出在什么方面?倘若是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出现偏差,或是之前在项目和投资引进中的配套政策不够精细,并非机关各单位终端执行落实不力,当地党政领导团队显然需要检讨并予调整,向机关各单位工作人员及广大市民表达歉意。在此基础上,该市领导显然需要到各单位做好解释和动员工作,再作出公开号召,就将更为恰当。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调整工作日、节假日及具体工时,不能影响劳动者休息权,确因工作需要作出较大调整,既需要符合程序,也要安排合理形式的补偿(例如调休、补休)。但在延安市的《通知》中,不仅没有提及作出机关各单位周六上班的法律、政策依据(调整工作日、工时的权限来源),而且也没有载明,会配套什么样的调休安排,以及后勤保障、心理解压措施。
  
  延安市匆匆发出这样一个《通知》,没有论证该市机关各单位的实际工作饱和度和人力保障匹配度,没有考虑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荷负担,没有测算落实投资和发展项目的具体业务办理需求,不设置补偿、奖励和调休,就轻率地要求各单位必须做到整齐划一的周六上班,法定假日、休息权等概念在这里都变得一文不值。这样一个《通知》,流露出的是地方长官对机关上下职能、权力运行,希望做到如臂使指的愿望。很难想象,发出这样一个《通知》的单位,会认真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会严格恪守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自我约束的诸项原则,会切实尊重投资人和项目业主的权益。
  
  文/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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