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贪官贪污受贿的理由,可谓五花八门,有人比较“实际”,想为自己和家人“创造”更好的生活;有人从政多年,竟说不知贪污是重罪;其中,最不诚恳的开脱者,当属坚称“为了经济发展”“为国家培养人才”等此类诡辩界奇才;而目前为止,最为“呆萌”的理由是“只为静静欣赏”。(7月17日中国网)
看上去,贪官就是到了沦为阶下囚之际,他们的感叹或忏悔,也未必应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句成语。然而,如果把贪官五花八门的“理由”视作狡辩,也高估了他们的智商和城府。依我看,贪官受贿的“理由”并非都是狡辩,即使是狡辩,也不乏“现实语境”。因此,贪官受贿的各种“理由”,虽然无法开脱他们的罪责,但对于反腐败来说,还是有“利用价值”的。
如果说贪污受贿19万余元用于办高级美容卡、给儿子买头等舱机票等的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董金亭,还属于因贪图享乐而非法获取的话,那么,觉得官场“水至清则无鱼”的四川眉山原副市长余治平,其犯罪因素就有涉官场生态了。他所说的“如果我独树一帜,拒绝别人的‘好意’,甚至上交贿款,不仅得罪人,还会被视为异类,认为我是神经不正常、脑袋有毛病”,好像也曾被某些官场“失意者”证实过。对于一个落马官员说出这个“理由”,当然也可能是借口,但在官场或大大小小有权力可寻租的岗位中,因洁身自好、不同流合污,被视为“假清高”“脑袋有毛病”的现象,确实不是第一次听见。
如果说官员落马后称自己法制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甚至“不知贪污是重罪”过于荒唐的话,那么,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称他私下敛财、进行权力寻租,是因为“总觉得妻子受了委屈”“想多帮帮儿子”“担心自己的晚年生活”,就不像是开脱之词了。因为,这样的说法无论真假,都属于以权谋私。但是,为何刘铁男会觉得不趁在位置上捞一把,失去权力后的晚年生活会有问题?这可能就是官员对权力价值的认识:体制的优越性是当权者独享的,一旦沦为受公权力服务的百姓,生活就会成问题。可见,普通百姓的疾苦,在这样的官员眼里就理所当然了。
至于那些在落马后还大言不惭地说出“为了经济发展”“为给国家培养人才”的贪官,之所以“其言也不善”,可能就是因为他们还觉得没有到“将死”之际。这种几乎像调侃的轻松语气,暴露出对将面临的法律惩罚的轻蔑。那么,是不是法律对这些贪官太宽松了?事实上,对贪官的量刑,在贪多贪少上,确实没有多少高低的空间,几十上百万的与上亿的贪污受贿情节,在量刑上无法对应出尺度上的比例。这可能也是官员腐败情节越来越严重对应于法律后果的一个因素。
纵观贪官贪污受贿的“理由”,除了那些荒唐甚至愚蠢的狡辩,还应该从中看到某些官场生态的败坏和制度的漏洞。比起贪官“大彻大悟”的现身说法来,这些五花八门的理由,更值得加以剖析。有些确实可以当笑话来听,比如对受贿的巨额现金,只是为了“只为静静欣赏”或“替国家保存钱财”,但对诸如受贿是“约定俗成,考虑大局”、“不想被认为神经不正常”,就必须从制度和官场生态上找原因了。
文/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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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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