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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能将规定玩弄于股掌之间

来源:红网 作者:任启鑫 编辑:刘艳秋 2015-07-22 0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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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年前,王女士帮女儿办了张娃娃银行卡。最近,她想起卡里还有200元,于是找到一台ATM机,输入密码,验证成功,但钱却无法取出。王女士找到银行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她要带着母女身份证、户口本、女儿出生证明完善身份信息后,才能把钱取出。(7月21日《重庆晚报》)
  
  娃娃银行卡并未损坏或者失效,而且密码正确,验证成功,但却不能取钱,原因是持卡人没有进行身份信息核实。银行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没有进行身份核实的依法中止提供服务,这也是为了保护客户的资金安全,用心良苦。
  
  但是,银行方面也有另外一项规定,16岁以下的客户开立儿童银行卡,应由监护人开立,营业网点柜台人员审核申请客户及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当初银行在办理娃娃卡时,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查,证件信息不全的也给予了办卡的“方便”。
  
  问题出来了,同是银行的管理制度,一个得到了严格执行——王女士必须得先证明自己是孩子的妈妈。虽然手续和程序并不复杂,但这里面关乎客户的权利和银行的责任问题。银行卡信息不完善,究竟是因为王女士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身份审核?还是银行工作不负责任导致的?另外一个规定——手续不完善就把银行卡办出去了,银行负责人一句轻描淡写的“是弱势群体,犯了错误,希望能给一个改正机会”,让人情何以堪?
  
  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时常遭遇不平等的规定,最典型的就是“钱票当面点清,离开柜台概不负责”。如果银行数给你的钱少了,客户只能自认倒霉,因为规定摆在那儿。如果银行多给了客户的钱,却要求客户主动返还,否则将被起诉。说轻点,这是银行在自我保护,说重了,这纯粹就是自私自利,打着维护金融秩序的旗号,却把目光紧盯着客户账里的钱,这是万万要不得的。
  
  既然是规章制度,只得严格执行,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前提。银行将规定玩弄于股掌之间,选择性执行,是对法制的不尊重,需要有人为此担责。
  
  文/任启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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