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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债务纠纷本不应该发生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刘艳秋 2015-08-21 00: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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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深圳一家教育科技公司通过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中标宝安区大浪街道一项设备采购项目。这家企业如约交付了采购设备,但时至今日仍拿不到40万采购款。原因是,深圳市2012年启动行政区调整,大浪街道归属新成立的龙华新区。据悉,深圳市行政区调整导致产生的历史债务纠纷,不在少数。此消息引发媒体关注后,深圳市宝安区和龙华新区有关部门均回应称将尽快协调解决。(《南方都市报》8月18日、20日报道)
  
  4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算是一个不起眼的小项目。资料显示,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和龙华新区财政收入分别为192.6亿元、95亿元。两区各自下辖的各街道、各部门,每年都会经手相当一批的十万元级、百万元级的政府采购等公共支出项目。不管是宝安区、龙华新区的职能部门,还是大浪街道,并不存在无力支付采购项目款项的困难。
  
  近4年内,涉事企业曾发出多次催促,项目采购单位宝安区职业能力开发局以及宝安区财政局给出的解释,都是正在推动协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龙华新区采购部门否认曾接到过宝安区提出的协调。究竟谁在说谎?如果宝安区采购单位及财政部门从未正式提出项目款项协调事宜,就意味着这两家单位一直在忽悠涉事企业,漠视因政府采购款项迟迟未能到账所导致的企业经营困境。当然,如果宝安区方面提出过协调,龙华新区职能单位不仅拒不参与协调,还压下不报,就难逃失职责任。
  
  深圳市最近调整了下辖的多个行政区、新区党政“一把手”。此事而今被媒体曝光,相信宝安区、龙华新区新任党政领导都将加紧推动两区开展切实协调,让采购项目款项的支付问题尽快得到解决。整起事件中,涉事企业并不存在任何过错,应得的采购款项迟迟未能到账,引发了经营困难,与此事相关的宝安区、龙华新区有关部门需要以适当的方式向企业作出赔偿或补偿。
  
  个别部门和官员犯错,却要用公共财政资金承担赔偿或补偿,这显然也有些不合理。笔者以为,深圳市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应当介入此事,首先要对宝安区、龙华新区对涉事企业和媒体作出回应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对欺骗企业和公众舆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理,还应就此事产生的赔偿或补偿问题,启动严肃问责。
  
  在笔者看来,涉事企业的采购款项,应当由宝安区采购单位给予支付,或由宝安区支付后启动区与区之间的协调,由宝安与龙华两区分担采购款项。道理很简单,采购合同最初由涉事企业与宝安区采购单位签署,在前者依约完成采购设备交付之后,即便出现区划调整,也仍应由合同签署方按照最初约定时限和方式支付采购款项(至于这笔款项是否需要两区、多区分担,另当别论)。如果严格依照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原则执行,根本不应该产生因分区造成的所谓历史债务纠纷。笔者以为,深圳市有关部门应当督促近年来因区划调整发生过分区债务纠纷的宝安区和龙岗区,限期解决这方面问题。
  
  文/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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