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红星人民法庭的一位王姓法官把原本发给原告律师的“通气”短信,发到了被告手机上,王姓法官承认发错短信,称当时正是周末加班,“很烦”,要处理开庭前的一些工作,虽然把短信发错了,但王姓法官强调真的跟原告律师不熟。(8月26日澎湃新闻网)
王姓法官跟原告律师熟不熟,已经不是王姓法官自己说了算的。不熟,怎么可能违反法律规定与原告律师通气呢?而且从短信中可以看出,这位法官跟原告是熟的。短信的开头就说,“我刚才跟鲁某说了,现在是休息日,如果我们再跟被告联系,被告一定知道原告方跟法院熟,抓着这个更麻烦。”显然从这条短信中可以看出,这位法官不但跟原告熟,而且很熟。
法院代表着法律,法官代表着法院,这位法官冒着如此大的风险为原告出主意,这条短信里面计划商量所有的事情,都是针对被告的一些对策,并比较了法院审理使用“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之间的差别。说明他们之间已经不是一般的关系,这就让人们不得不怀疑他们之间是怎么混熟的,有没有利益关系?显然,一边是有钱有势的企业,有油水可捞,一边是无权无职无势的普通百姓,没有什么油水,而且人多嘴杂,法官也不敢捞。
法官,应该是被告和原告之间的中立裁决方,应该与原告和被告保持适当的距离。在民众的心目中,法院是最严肃的地方,法官应该是最公正的,而这个法官却做出与原告“通气”的丑事,有失司法公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中指出:“法官不得私自单方面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律师不得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法官应当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依法告知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本案审判的相关情况,但是不得泄露审判秘密。律师不得以各种非法手段打听案情”。显然,这位王姓法官已经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
“公平正义放两边,利字摆中间,吃了原告吃被告”是那些黑心法官的真实写照。因此,“法官短信误发被告”是不打自招。试想,这个法官可以在这个案子这样搞,可能以前在其他案子上也这样搞过。这个事情被曝光,与其说是法官的无心之失,倒不如说把这个法院的黑幕掀开了一角,因此,有关部门要严查这位法官错发短信背后的猫腻,看看他与原告之间到底熟到什么程度,还与曾经审理过案件中的哪些原、被告熟?其他法官身上有没有类似事情。
文/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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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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