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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惯性思维”误伤了被刺法官

来源:红网 作者:胡文江 编辑:刘艳秋 2015-09-12 00:09:3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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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9日上午,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名法官倒在了血泊之中,凶手是一名案件当事人,因对判决结果不满而将尖刀捅向了主审法官和她的同事们。当地法官们还沉浸在悲痛中,网络上却出现了种种猜测和无端指责。(9月11日《人民法院报》)
  
  任何一条生命都应该被珍惜,法官也不例外。眼下,“十堰法官被刺伤”事件尚在调查之中,来龙去脉尚不清楚,几名法官的生命还在抢救中,互联网上居然开始出现“肯定是判决不公!不然为何要冒此风险去伤人”等论调,甚至还有对法官的各种谣言和中伤。显然,这种望文生义、“听风便是雨”的惯性思维,有如动物的荷尔蒙一样不经大脑即可做出的“应激性”反映,这种反映脱离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理性思维,甚至脱离了起码的客观认知原则,就更不用说程序上的正义了。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之中,法官的形象往往被固化为旧社会“有理没钱莫进来”的“官老爷”形象,尽管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已经开展了几十年,由于观念的落后,体制的障碍,加之以权压法,司法、执法中的不公现象屡见不鲜,蒙冤入狱十余年者有之,地方领导干预司法者有之,乃至法官集体嫖娼的事件亦有之,近日还出现了有关部门向蒙冤者“登报道歉”的事件,所有这些成为“惯性思维”发生的社会大背景,媒体一句“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难免让人做出过多联想,“应激性”的网民当反思,媒体当反思,法院系统管理者也应当反思。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居然出现如此恶性事件,一方面表明我们的依法治理、行政管理在细节上尚存在不适应、不完善、不到位的地方,同时也表明法律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从新闻报道来看,行凶者最终选择了挺而走险,疑似遇到了“踢皮球”、久拖不决等问题,这是不是表明我们的司法程序在操作上还存在某些障碍和门槛?退一万步,我们的法官判决再公正、再合理,但是不是有可能并未理顺当事人一路走来心理上连续受挫而导致的偏执心态?故意伤人肯定难逃公道,但除此之外,我们的公权部门、司法机关在换位思考、消除对抗、促进和谐方面需要反思的恐怕还有很多。
  
  应当说,伴随着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法官”作为审判机关的主体,代表国家贯彻宪法和法律精神,神圣不可侵犯。尤其是在司法改革日益推进的当下,法官对所负责的案件施行“终身负责制”,司法、审判的程序也日益透明化,这样的改革趋势既需要法官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去主动适应,同时也更需要国民去积极适应,需要网民克服惯性思维、盲动倾向,时刻保持理性的自觉。决不能因为网民脱离了事实依据和法律准绳,而让“法官”这个群体也成为需要“抱团取暖”的网上弱者,否则,起码的公平正义何在?“法治中国”明天何时才能到来?
  
  文/胡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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