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常州市三井派出所的接警大厅走进了一名中年妇女。女子姓董,是三井派出所辖区内一小区的居民。她希望派出所为丈夫任某开具一份证明,提供给港华燃气。而证明的内容是,任某保证不再以开煤气的方式自杀!而为了体现其法律效应,需要派出所为其盖章。以此证明任某不会再以开煤气的方式自杀。(9月12日《扬子晚报》)
媒体报道中有这样一个小标题:《怪事:“不用天然气自杀”市民要开“奇葩证明”》。按照常理,要一个人开“不自杀证明”的确是一个很奇葩的事。不过,具体到任某,燃气公司要求开这个证明,主观上并非刁难,反而体现了燃气公司的人文关怀。
的确,我们有些政府部门、服务机关,对群众上门办事,存在“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少数政府工作人员甚至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还有些机关工作人员,要求群众开具各种奇葩证明,让群众跑断脚跟。对此,人民群众当然深恶痛绝。
燃气公司要求任某开不自杀证明,也是事出有因。9月2日,董女士的丈夫任某,因为家庭纠纷和董女士吵了一架。董女士出门后,任某想不开,关上房门吞下20多粒安眠药,然后打开厨房天然气开关,引燃了一盆炭火,准备寻短见。周围邻居闻到刺鼻的味道后,感觉是煤气泄漏,急忙打电话报警。幸亏警方处置及时,任某的自杀行为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
这种情况下,燃气公司考虑到周边群众安全,派员工拆除了任某家的计量表,停止供气理所当然。任某要恢复供气,燃气公司要求开具一个不自杀证明,完全是对任某的善意提醒。不仅是希望任某以后不要再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也是对周围群众生命安全负责任。
现在大多数燃气公司的服务态度还是好的,不仅定期上门检修燃气具,对于用户的报修,也能及时处置。港华燃气公司也没有刁难任某的意思,在派出所表示无法开具相关证明后,经过协商,最终还是从便民角度出发,让任某认真地写了一份不再自杀的保证书,为他家重新开通了天然气。
写到这里,有必要再啰嗦几句。自从媒体披露北京陈先生“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奇葩遭遇后,各种奇葩证明纷纷被曝光。比如,女性怀孕自愿引产需要社区开证明,老百姓买房需要开具无犯罪前科证明,找工作要开品行端正证明,创业要开“不扰民”证明,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奇葩证明满天飞,暴露出权力的任性,有的甚至是权力寻租,必须坚决取缔。
文/张卫斌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来源:红网
作者:张卫斌
编辑:刘艳秋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