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安机关乱扣涉案资金岂止是利益驱使?

来源:红网 作者:王志顺 编辑:夏熊飞 2015-09-19 00:02:23
时刻新闻
—分享—

  9月17日,“督履职促发展惠民生——2015湖北媒体问政”第二场,湖北省住建厅、民政厅、公安厅和卫计委接受问政。仙桃公安机关将一笔300万元的涉案资金“暂扣”达3年之久,湖北省公安厅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郭唐寅表示,将在一周之内给社会、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交代。(9月18日荆楚网)
  
  据暗访人员核查仙桃市公安局账目发现,截至2015年7月,包括还挂在账上的卓某的300万元暂扣款,仙桃市公安局暂扣款余额高达4710多万元。对此,湖北省公安厅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郭唐寅在媒体问政现场指出,从根本上来讲,还是公安机关少数地方执法理念不端正,说白了就是利益驱动、办案为钱的问题。而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陈鹤则表示,从去年开始,关于暂扣款的问题就一直在被追责、被谈论,但是这样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及时解决,而且延续到了今年的问政现场,这背后是因为部门利益在作祟。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厅长和教授的意思无非是导致仙桃市公安局乱扣涉案资金的主要原因是利益驱使或利益部门化。但问题是,仙桃市公安局之所以胆敢乱扣涉案资金,而且乱扣的涉案资金数量如此巨大,仅是利益驱使的这一个原因吗?
  
  在笔者看来,究其深层次原因,恐怕还是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拥有几乎不受任何司法限制的司法权。事实上,仅以卓某的300万元被“暂扣”长达3年之久为例。从查扣、拘留、取保候审、开出票据,自始至终都是由仙桃警方自行决定,自己执行的。在这里,只有追诉者与被诉者之间的赤裸裸的追究关系,承受强制性措施的卓某无从提出有效的申诉,而只能像猎物面对猎手一样,任由仙桃市公安局处置。
  
  相反,如果在仙桃警方决定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将从事外汇交易的卓某进行刑事拘留之前,即在刑事侦察阶段,就有一个中立的司法机构参与其中,对仙桃警方的侦察活动实施一定的司法监督,甚至可以直接纠正仙桃警方的违规违法现象,仙桃警方还会胆敢编织各种司法谎言?甚至不顾执法牟利是对社会公正的“釜底抽薪”,不顾卓某前后几十次的讨要,坚持将本该早退还给卓某的一笔300万元的涉案资金“暂扣”到底吗?
  
  另外,在长达3年多的时间里,作为仙桃警方的上级机关就一点没有听到仙桃警方乱扣涉案资金的风声吗?如果没有听到,岂不是失察?如果听到了,却置若枉闻,岂不是行政不作为?
  
  因此,对湖北公安厅来说,要想杜绝类似仙桃警方乱扣涉案资金的现象,乃至在全省范围内防止公安部门滥用权力的根本出路,是加大对乱扣涉案资金问题的治理力度。“建立常态的清理、整治的机制,开展新一轮的全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的大清查大整治,逐案审核,逐个问题整改,逐个问题追究责任,真正形成火炉效应,让基层机关和少数民警再不敢碰这个高压线。”固然必要,但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改革部署,扎扎实实地推进本省的司法改革,使包括仙桃警方在内的所属公安部门的巨大权力受到充分有效的司法控制,从而消除那些容易滋生腐败、纵容枉法者的制度环境。某种意义上,将警察的权力控制到适当的程度,恐怕也是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警的必要前提。
  
  文/王志顺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来源:红网

作者:王志顺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5/09/19/3796716.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