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9月22日发表《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并举办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等答记者问。在回答记者提出的此前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大幅延长产假至一年甚至三年的问题时,宋秀岩表示,产假休多长时间还是要主管部门根据人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孩子的需要专门进行科学论证。(9月22日中国新闻网)
去年,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提议,应将产假延长到3年,但休假女性需自愿选择离开职场,其间由财政或社保基金发放生育津贴,3年后重新择业。今年两会前夕,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张礼慧提出了类似的建议。
今年1月,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残联副理事长郭新志提出,应将在职女职工产假时间延长为1年,同时为男性设立1个月的陪产假。
这些建议提出的背景是,尽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将女性产假延至98天,但女性在不足3个半月的假期后重返岗位,哺乳时间大受影响,很多单位也不具备为哺乳期职工提供哺乳室及相关储存设备的条件,这使得相当数量的婴儿实际上只能有3个月的母乳期,远低于卫生部门和营养专家提出的至少6个月母乳哺养的时间。结束哺乳期恢复上班的母亲,工作时间相对较短,但与孩子的相处时间依然过短,确实也不利于孩子智力与心理发育。此外,女性在生产特别是剖宫产后,较短的哺乳期,也不利于其调养身体。
概括起来,如果仅仅是根据“人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孩子的需要”,女性产假就有必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延长。
事实上,包括反对大幅延长产假的论者,人们基本上都认同延长产假对于女性调养和孩子成长的意义,分歧出现在两个焦点,一是产假究竟应该延长多久,二是产假延长可能造成女性职场竞争力削弱,进而造成女性群体就业不畅,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
在近代工业革命之前,不管在中国还是其他很多国家,女性介入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程度不深。工业化、城市化创造出大量的新产业和更多就业岗位,不仅如此,还为原先分散在居民家庭中的许多家务工作提供了并非完美的替代品,这就是所谓“家务劳动社会化”。女性由此走出家庭,并因此实现经济独立,最终获得了基本的政治权利和广泛的社会承认。
原先由母亲全程亲力亲为的育儿工作,被转移到托儿所和幼儿园,这是家务劳动社会化的重要内容。人们渐渐意识到,这种转移过早发生,不利于“人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孩子的需要”。
产假延长多久,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是,产妇休养和婴儿获得母乳喂养的时间会延至多长。但一些主动提出延长建议的观点,落脚点却是在遏阻“家务劳动社会化”的态势,让女性更多的回归家庭,并不关心回归家庭的女性因为失去经济独立地位的后果(某种意义上这甚至是个别论者的期待所在)。
因此,产假具体应当延长多久,不仅要根据“人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孩子的需要”作出考虑,决策者也应当考虑到提升和保障女性社会地位的需要,防止生育期女性因为产假太长而失去职场竞争力、进一步降低家庭地位。
另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就是,如果产假较长,用人单位就将竭力避免招录未婚未育及已婚未育女性。有人建议,当产假大大延长,可以在女性休产假期间,由国家向用人单位提供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或其他补贴。问题是,长期休假的员工不仅会给用人单位带来岗位缺工的损失,用人单位要么以更多加班费的方式安排其他在岗员工加班以分担岗位责任,要么只能另行招聘人手,付出额外的培训成本,才能满足需要——这些损失并不能全数量化,而政府减免的税费或直接发放的补贴,显然难以达到这样的水平。
文/郑渝川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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