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江苏省有关部门对34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在此期间对公示对象有任何意见,均可向有关部门反映。(9月30日《新华日报》)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是改革干部选拔制度,增加任用干部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该制度已实行十多年,有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操作规程,效果良好。近几年,干部提拔过不了任前公示关的新闻不时见诸媒体,说明任前公示制度已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虽然如此,笔者认为,从更完善的角度看,此番江苏有关部门把干部任前公示主要放在国庆长假期间进行,仍然是美中不足的。
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庆放假安排,10月1日至7日是假期,11日又是周日假期,从9月30日至10月12日,工作日只有5天,而假期则达到8天。换句话说,江苏省的此次干部任前公示时间虽然有13天,符合公示期不少于7至15天的相关规定,但有8天是放假的。这种情况下,即使放假期间有关部门安排了专人值班,准备接听反映意见的电话,也是不利于意见征集的。因为放长假期间,人们大多在家休息或外出旅游,对媒体(特别是报纸)新闻的关注度明显下降,注意到公示公告的公众可能不多,就是有心反映意见,也可能因为担心放假没人接听电话而放弃,因此不利于发动群众提出意见。
再者,这种显得有些匆忙的公示,还会给人留下“诚意不足”、“做做样子”、“走走过场”的印象,可能消解了任前公示制度的严肃性。事实上,任前公示是一项政策性、操作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相关工作做得细致周到,既不影响对领导干部的及时任用,也要有利于群众、单位提出意见,否则,任前公示公告匆忙推出,容易造成公众不必要的误解,进而影响公示实际效果,难以达到公示的目的。
值得关注的是,在国庆长假前进行干部任前公示的新闻还不少。如,甘肃有关部门对15名拟提拔干部,发布了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9日(9月28日人民网);浙江有关部门对8名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10日(9月29日新华网);河北有关部门对1位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10日(9月28日人民网)。这些任前公示时间,无一例外地利用了国庆长假。虽然没有违反有关规定,但总是给人以美中不足的感觉。
干部任前公示制度,是行之有效的好制度,但好制度要贯彻落实好,还需周全考虑,以致达到完美。因此,从更好地征求公众意见,更方便公众提出意见,从更严谨的工作态度去要求,笔者认为,国庆长假期间,还是不进行干部任前公示为好。
文/徐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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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徐林生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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