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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袭警罪”体现立法初衷?

来源:红网 作者:知风 编辑:夏熊飞 2015-10-01 0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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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段时间,“要不要设立袭警罪”成为百姓广泛关注的又一话题。支持者表示,这有利于维护警察权威;反对者认为,没必要在法律规定上对警察进行“特殊照顾”。对此,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了定论,对暴力袭警将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从重处罚。(9月30日《人民日报》)
  
  对于设立“袭警罪”,就像给警察配枪一样,笔者是持支持态度的。道理很简单,既然“有困难找警察”,那么,这个“靠山”越强大越好。如遇到了困难甚至遇到了歹徒,叫来的警察没有足够的控制能力,受害者就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袭警罪”对警察的保护,也是对每一个守法公民的保护。然而,即使自以为不可能因犯事而面对警察的枪口,更不可能去伤害警察而被从重处罚,但站在客观立场上,还是觉得有必要对设立“袭警罪”提出自己的看法。
  
  毋容讳言,在“要不要设立袭警罪”的问题上,形成了支持和反对两种观点,原因可能就在以往警察处警的过程中,有些冲突是警方的处置不当引起的。实际上,所谓的“袭警”,并非警匪片中匪徒和警察的交火,更多的是在处理治安事件中的过激行为。这就使得“袭警罪”看上去像是针对与警察发生冲突的群众,而非故意袭击警察的歹徒。于是,设立“袭警罪”也让人产生了对警察进行“特殊照顾”的感觉。
  
  个人以为,法律即使对警察进行“特殊照顾”,而这种“照顾”能使警察免受伤害,也未尝不可。但值得注意的是,“袭警罪”的实际意义,还是体现在处置一般治安事件上。因为,如果是真正意义上的袭警,如武装歹徒与警察对抗,那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从重处罚就显得何足轻重,这种歹徒本身的犯罪性质,早已达到严惩的法律尺度。那么,“袭警罪”就是主要用来儆效那些在冲突和警察处理过程中的失控者。
  
  一般情况下,对警察都是心存敬畏的,即使那句“你脱了警服咱对开”的痞话,也包含了对法律的顾忌。那么,非穷凶极恶的暴徒与警察发生过激冲突,必定是当事者情绪已经失控,但其中也不能排除警方的处理不当。基于这种实情,一方面可能让“袭警罪”在威慑力上打折扣——假如当事人情绪失控,遇到警察处理不当,这个节点或许会让道德伦理甚至法律法规都处于真空,“袭警罪”也会被置若罔闻;另一方面,有了“袭警罪”,也可能让某些警察产生权力上的优越感,失去对自己必要的约束,随意给对方“上手段”。这在某些“警察拔枪“的事件中,已经反映出类似的弊端。
  
  因此,设立“袭警罪”,应当和给警察配枪一样,在保护警察的同时,更好地保护相关突发事件中的当事人。“袭警罪”必将会让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而对明显受益的警方来说,也是对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严峻考验。保护警察的目的,本质上是让警察更好地保护人民。如果警方只是认为自己多了一块“盾牌”,那就变成了对事件当事人的单方压制,这绝对不应该是“袭警罪”的意义所在。只有当“袭警罪”保护警察的同时,大幅度减少“袭警”行为,才是设立“袭警罪”的初衷。
  
  文/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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