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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决策失误从此告别“冤大头”

来源:红网 作者:张闲语 编辑:夏熊飞 2015-10-04 0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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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拍脑袋”、“一言堂”、先拍板后走程序等不规范、不科学的决策者,将终身背上随时可能被追究责任的“包袱”。而在集体讨论时对不科学决策持反对意见的,或可以免责。(10月2日《新京报》)
  
  近年来网络曝光的诸多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事件比比皆是,一个投资数亿元的项目没有竣工就被迫撤除,一个前期投入了巨大资金的项目最终不了了之,一些领导在任时搞得轰轰烈烈,结果一旦领导调离,项目就成了烂尾工程,但对于这些重大决策失误却没有任何人对此负责。由此造成一种恶性循环,每一任领导上台就自搞一套,为了捞取政绩,不惜花费巨资,也不管项目是否切合实际,只怕想不到,就怕不敢做。如何让领导决策不在任性?决策失误终身追责成为了一种当务之急。
  
  客观而言,各地对领导决策失误也制定了诸多的制度规定,这说明各地都认识到了决策失误带来的巨大危害。但有了规定并不意味着就能有严厉的问责,在现实中,一些地方虽然划定了红线底线,但一旦追责时却放松了尺度,最后问责还是成为了一种形式和摆设。将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上升到法规的层面,形成一种制度威力,浙江省的做法从一开始就立足高点,让领导决策有了硬杠杠。无论是谁,不管你的决策是否集体拍板还是个人决定,只要出现了重大失误,都会全面启动问责程序。
  
  一项制度规定是否能够一竿子插到底,能否起到威慑作用,关键看规定是否接地气,是否设置科学合理。《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领导决策的重点环节进行了匠心框定,为领导决策失误起到了一种强大的防火墙作用。首先是对决策进行了明确界定,由政府决策的事项,应当由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由部门决策的事项,应当由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这就避免了彼此扯皮和事后推责。
  
  其次对于决策过程中一些具体情况进行原汁原味的保留,为后来一旦出现决策失误问责时提供原始依据。决策方案是否通过,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参加会议人员的意见、会议讨论情况和决定应当如实予以记录、存档。这就让“一言堂”和“拍脑袋”没有了空子可钻,大家的发言和意见建议都会一一记录在案,谁在越界,谁在一意孤行,一目了然。
  
  最后在最终问责时也不是铁板一块,而是依据客观现实。在集体讨论决定决策事项时,有关人员对严重失误决策明确持不赞成态度或者保留意见的,应当免除或者减轻责任。这就为决策过程提供了一种保护,不要以为领导想法都是对的,领导的决策都应该毫无保留地拥护,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自己应该有自己的看法与意见,要根据地方发展实际进行科学论证,尽可能提出中肯意见,让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文/张闲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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