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陕西省教育厅近日正式公布实施方案,对查实有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的学校,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一律停职检查,情节严重者,调离校长岗位;对违规补课过程中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和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11月15日《华商报》)
老师有偿补课,校长一律停职,这是加强学校管理、加强领导责任的有力举措,也是遏制有偿补课的有效途径。然而,如果把老师有偿补课的责任全部推给校长,显然是打错了板子。
老师有偿补课的主要责任,无疑在老师身上。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有偿补课是老师这个内因起作用,对校长这个外因制定一些强化措施当然可以,但归根结底还是要抓住老师这个内因。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简称“两个责任”。防止领导干部要么是好干部、要么是阶下囚的办法,既要加强落实“两个责任”,更要强化领导干部自身的纪律“底线”意识和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意识。治理老师有偿补课也是如此,既要强化校长的管理和领导责任,更要强化老师的纪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治理老师有偿补课是一个老问题,从国家到地方,从教育部门到学校,通知和文件出了很多,但有偿补课依然大行其道。究其原因,有学校管理不严方面的,有家长要求补课方面的,也有唯成绩论、唯升学率方面的,但这些都不是老师有偿补课的根本原因。
治理老师有偿补课,各地都在想办法,但效果明显不佳,关键是没有抓住老师这个根本。唯有加大对老师有偿补课的打击力度,让有偿补课的老师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唯有强化老师的纪律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同时辅之以校长的相关责任,改革教育教师相关评价考核机制,有偿补课才有可能得到彻底根治。
文/毛开云
来源:红网
作者:毛开云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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