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能够理解将“开车玩手机”入刑的初衷,因为此种开车分神行为已对交通安全产生了很大影响。去年,大家还在为“女儿举报父亲开车打电话”争论不休,甚至因为此事成为了高考作文材料,而进一步引发了争议,而随着智能移动设备的普及,开车中使用手机对行车安全的影响,更加呈现出普遍性和多样性,比如,开着车聊微信、刷微博,甚至看视频,这些行为绝不鲜见。然而,认同“开车玩手机”的危害,却不代表着认同“开车玩手机入刑”,从一些门户网站的调查统计来看,公众对是否应入刑也存在着较大争议。
对某种行为的约束,有来自道德的力量,有来自社会规则的力量,当然,最为严苛的是法律的力量,而直接列入刑法,将某种行为视为犯罪,是最为严厉的约束和惩罚措施。然而,笔者虽然能够理解“开车玩手机”入刑的初衷,却对此种做法抱有审慎态度,一方面是因为,法律虽有极强的约束力,但不是万能的,如果是安全理念和文明习惯方面出了问题,仅靠法律在末梢环节严惩难以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没有想过:即便“开车玩手机”入刑了,如何保证违法必究,若不能保证执法常态化,那么最终会折损法律的威严,适得其反。
实际上,现行法律对于开车分神并非没有相关处罚规定,比如,“对机动车驾驶员行驶途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扣机动车驾驶人2分的处罚。”问题是,对此的执法远没有成为常态,一些恰巧被高清摄像头拍到玩手机的驾驶员,事后往往是感叹运气不好,而不是正视“开车玩手机”行为本身的危险性,零星执法大大削弱了法律的震慑性。
“开车玩手机”之所以成为普遍现象,更多的是驾驶员的安全驾驶习惯和对待交通规则的态度上出了问题。这背后,是已有的交通法规未能完全落实,以及诸如随意变道、随意超车等违法行为司空见惯却得不到普遍约束……一些最基本的交通法规得不到落实,那么就难以形成安全文明的驾驶习惯。而通过入刑来严惩,以期实现一劳永逸的效果,恐怕远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
执法成为常态,规则方能彰显。在这方面,没有捷径可以走。
文/寇宇龙
来源:红网
作者:寇宇龙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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