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大老虎”、“小蚊子”,对于立功表现、轻罚减罚,总是“几家欢喜几家忧”,有的案发后积极退赃、认罪悔罪,最终得到法院的依法认可,有所收获;诸如刘铁男、王高林等,耍些文字上的“小聪明”,写“反腐建议材料”、改写《儒林外史》,均成了泼出去的水,对减刑轻判毫无帮助。事实上,这些公众看来有些滑稽的借口和做法,莫说能过法纪大关,就是于情于理也并非抵罪良方。
一句“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从贪腐受贿的角度来看,唱出了多少落马官员的心声,昔日里用之无尽的自由转瞬即逝,枷锁加身才知警醒,为了多换取些自由而平凡的时间,绞尽脑汁尝试各类赎罪举动。在历年的反腐进程中,确有不少官员通过各式渠道“立功赎罪”,其中虽说大部分合理合法,但对精于敛财弄权的“聪明人”来说,狱中周折换取些许自由时光实在太难。
从诸多案例不难看出,官员落马后鲜有至始至终负隅顽抗者,或当庭痛哭、或奋笔疾书,像是偌大地球装不下自己“后悔”一般。平凡是福,这道理其并非不懂,只不过但凡沾惹上“权钱色”,理智也好、信念也好,大多要深陷囹圄,不至最后一刻绝不悔悟。而每每认清了自由可贵,摒弃了“身外之物”,唯一能做的,便也只是想方设法求“立功”,铁墙之外,公众反成了“鸿鹄安知燕雀之志”。
当然,有些“上进心”也是好的,保不齐就从各式“骚动”中挤出些“硬货干货”,但在有的官员立功赎罪之下,依然有着许多值得担忧之处。去年7月,广东省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少雄被裁定为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0年9个月,服刑44个月即获得30余次嘉奖和记功、表扬,甚至还获评3次“改造积极分子”,其“火箭立功”着实看呆了不少人。除此之外,不乏服刑官员成了“作家”、“发明家”,平日里酒肉贪腐,进了牢狱却“无师自通”?近年来,各地不乏曝出一系列违法违规减刑案例,令不少人联想到官员减刑下存在“猫腻”的可能,若此类问题隐患不除,反让极个别“硕鼠”达到目的、有恃无恐,这便着实有违法理。
官员“立功”与否本身就应当是极其慎重的评判,像刘铁男等人一般,有法院明确参照的明确标准及公开透明,当拒则拒,群众看了也要大呼“支持”。深陷牢狱立功心切可以理解,但法律容不下丝毫“人为包容”,说白了,只要公开透明、合法合规,众多官员立功减刑何至于惹来如此非议,在这一方面,可由不得监外人与其一起“骚动”、共谋“勾当”,届时一张张假成绩单贴出来,群众取笑之余,还要附上些不齿与憎恨。
文/余祖欣
来源:红网
作者:余祖欣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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