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次的剧情“反转”,哈尔滨“天价鱼”事件终于尘埃落定,相关部门认定此事件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做出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罚款50万元,同时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对于这样的处罚决定,很多网友拍手叫好,认为相关部门及时拨乱反正,通过调查处理开出天价罚单,并启动问责机制,严厉打击了黑心店主的违法经营行为。
对此,笔者的观点是,先别急于拍手叫好——让查处、问责先飞一会儿,不然光雷声大雨点小,舆论声讨的声音一过,当地黑心店主“死灰复燃”,相关部门继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行政权力不作为,“天价鱼”依旧“跳龙门”,这样实质性的违法经营行为不能得到彻底解决,到哈尔滨旅游的外地游客还会被“宰”,成为“冤大头”。
何出此言,要知道“天价鱼”事件刚发生时,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可是涉事饭店明码标价,无违法经营行为,这几天一过,风向就发生改变,让人不得不怀疑相关部门的态度为何发生三百六十度转变,难道在于舆论铺天盖地的质疑声讨让当地部门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担心城市形象受此影响,才断“腕”自救,只是这样一来,这前后打脸的处理意见,又有多少诚意、公信力让人信服?
所以,对于剧情频繁反转的“哈游记”,诸位看官不妨冷静对待,即便黑心店家被罚款5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但“药效”几何,划上问号。即便警醒,想必警醒的也只是哈尔滨的旅游市场,刮掉了“天价鱼“的一片”鱼鳞“,不会给全国旅游市场以触动,更不会吓跑那些靠“天价鱼”欺诈赚不义之财的黑心店主们,不然青岛“天价虾”事件早成为“天价”符号的终止符。
说到青岛“天价虾”事件,它给青岛乃至山东造成的负面影响、旅游经济损失不可预估,这其实已经给全国的餐饮行业、旅游市场敲响警钟,要净化旅游市场风气,对市场中存在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旅游业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不要故意价格欺诈误导消费者消费,否则,迟早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给当地形象以涂污。但就是在店家这样的利欲熏心,侥幸心理,相关部门的监管乏力,执法权力不作为下,甚至充当“保护伞”下,“天价”事件时有发生。
透过“天价鱼虾”事件,又不难发现,受害者都是外地消费者,这给赴外地旅游的消费者以警示,要时刻保持警惕,提高维权意识,莫成为当地黑心店主欺诈的对象。但出门在外,人生地不熟,加上一些消费项目信息的不透明,种种黑幕的暗箱操作,利益牵扯,纵是“火眼金睛”,有时也易掉入店家违法经营,设定的价格欺诈“陷阱”。再有,就是不少受到价格欺诈的消费者,虽然发现上当受骗,蒙受巨大损失,但毕竟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在人家的地盘上,只能选择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息事宁人,付钱了事;其次,即便受到欺诈后选择维权,但异地上的取证难,种种受理、办理“障碍”,也间接造就了外地消费者维权显得不易与不便。种种“弱势”,成全了当地黑心店家的违法经营”强势”。
如今,“天价鱼”事件,是件坏事,但也是件好事,成为“破除”黑心店家违法经营“强势”的有利契机。至于消费者如何实现势头转换,占据旅游消费的主动权,这就需要提高维权意识,敢于正面直击消费黑幕,通过媒体渠道或者一些别的方式进行权益侵害“晾晒”,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亟需相关部门“保驾护航”,对于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快速有效处置游客投诉。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拉网式市场秩序检查和整治.如此,“天价鱼虾”才没有赖以生存的“环境”!
文/吴效伟
来源:红网
作者:吴效伟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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