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出轨男百万分手费”靠谱吗

来源:红网 作者:柏文学 编辑:刘艳秋 2016-02-27 00:15:11
时刻新闻
—分享—
  小罗和同事的地下情被妻子发现。妻子自杀未遂,小罗决定分手。情人要求小罗支付200万元“分手费”,争执中小罗报警,希望能在民警协调下妥善解决。小罗家人赶到派出所,众人一起与小罗情人协商,初步达成分手协议。分手后小罗将支付给情人高达百万元的“分手费”,六年内分期支付。双方协商好后,陆续离开派出所。(2月26日《安徽商报》)
  
  这个“分手费”,似乎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因而很难获得法律效力,最终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小罗和情人在200万元“分手费”的争执中可能酿成恶性事件,警方出手帮助解决是适当的。当两人情绪稳定,进入协商“分手费”事宜时,已超出警方工作职责范围。警方也不能担当这个分手协议的见证人和公证人。所以这个分手协议,尽管是在派出所双方协商而订,但派出所无法担保某一方未来不毁约,也无法保障被毁约另一方的权利。甚至被毁约一方的权利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也很难说,因为这份协议的法律法规依据不明朗。
  
  当然,民间能够自行解决的事情,自行和平解决则更好。属于“告诉才处理”范畴的事情,国家司法人员不会主动找上门去当娘舅。问题是小罗和情人是“同事”,换言之是单位员工,也即是拿工资的。拿工资的要积累起百万元并非轻而易举,何况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公司经营正在阵痛之中,甚至压缩非生产人员、裁减员工,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小罗即使不被裁减,想必近几年也难让工资涨停板,或者想炒股赚钱,就目前的行情而言,也是火中取栗。万一6年内积攒不到百万元,这个分手协议如何兑现、事情将如何收场?
  
  即使小罗神通广大,6年领取百万元工资不成问题。可是,小罗对家庭的责任和义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所赚的钱首先要养家糊口,房贷、车贷、赡养老人、孩子教育、每日三餐、可能的医疗费用,这些扣除之后,还能剩下多少呢。如果小罗不承担这些法律义务,却去偿还“分手费”,妻子知道了不会答应,法律也不会支持。说白了,小罗赚的钱属于与妻子共有的家庭财产,当然妻子赚的钱也是如此。换句话说,小罗赚的钱怎么支配,权利不都属于小罗一人。若小罗赚的钱拿去偿还分手费,又是属于侵犯妻子的权利。
  
  另外,“分手费”的说法并非名正言顺。分手是双方都分手,要说分手费,双方都该享有。其实,所谓分手费,本质上是对女方的精神补偿费。因为这种婚外情,如果不能走到底,女性所受损失远远大于男性。男性提出分手,从情感上说,应当给予女性一定的物质形式的精神补偿。民间还有一种说法叫青春损失费,因为生理特点和社会习俗都决定了女性的青春损失要比男性大得多,男性理应有担当、负责任。然而,既然是同事,必定知道小罗已婚,所以女同事自身也有责任,也要承担一些后果。总之,百万分手费,只能但愿靠谱。
  
  文/柏文学

来源:红网

作者:柏文学

编辑:刘艳秋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6/02/27/3919562.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