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纪委监督官员“三圈”的做法引发热议。有人担心对官员“八小时以外”活动进行监督是否涉嫌侵害官员个人隐私,这样的担心显然是不懂行政法的表现。对于掌握“公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这种公权力本就源于社会公众个体私权的“让渡”,他们的日常行为就自然需要接受更多的监督,这种监督既可以来自社会公众和媒体,又可以来自政府监管部门。
习近平总书记曾反复告诫领导干部“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从现代政治文明构建的趋势来看,时刻掌握公权力的领导干部个人隐私自然要比普通人要少:官员所掌握的公权力越大,其行为的透明度就必需越高,其隐私空间必然也就越小。要知道,公权力永远姓“公”,只能用来为公众服务,决不能用来办私事、耍特权。
事实上,对于官员上班时间的监管是比较容易的,相反“八小时以外”往往成了权力寻租、权力失控的监管盲区。通过大数据分析、典型案件剖析不难发现,官员“公权力”出笼往往就在日常监管的八小时以外。因此,要想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就必须对症下药,就必须拿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开刀,通过着力监督官员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让监管全覆盖、无盲区。
当然,来自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管绝不是事无巨细的事事都管,更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跟踪和盯梢。广东纪委监督的要旨在于“盯住官员手中的公权力和自身影响力在‘八小时以外’的延伸活动”,对于监督的范围和重点列出了清单,着重监督有无利益冲突或损害公众形象,有无存在在各种社交场合不讲党性原则,有无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有无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有无存在三公消费、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或变相负担服务费用等行为。
显然,对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要求和“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特点,按照设立有据、各方认可、具体明了、便于操作的原则不断探索和完善“两清单一机制”,再结合有效的党外监督既能够力求监管无盲区,又能够保障官员基本权力不受侵犯。
严是爱,宽是害。落马官员们的“忏悔录”一次次表明: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只能把人推向不归路。“人民公仆”是共产党人的底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必须遵守的根本宗旨。对于手中握有公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只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就会成为自觉,主动适应新常态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也就会习惯成自然。
文/胡文江
来源:红网
作者:胡文江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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