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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拒不回家看看或影响当事人信用,你怎么看?

来源:红网 作者:红辣椒评论 编辑:刘艳秋 2016-04-08 0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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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精神赡养方面重申家庭成员“常回家看看”的规定,并进一步明确,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成员要“常去院看看”。如果子女等家庭成员拒不探望老人,老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履行探望的义务,上海的法院也可以根据老年人的起诉,做出相关判决,要求子女回家或者到养老机构探望。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这一生效判决,相关信息将会归入信用平台,对当事人的工作与生活都将带来一定的影响。(4月7日《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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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回家看望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可惜很多人都做不到。而信用在现代社会也越来越重要,将二者结合在一起,或许能收到不错的效果。
  
  春风得意620:赞同。乌鸦尚有反哺之意,羔羊尚有跪乳之恩。生为人子,不回家看父母,禽兽不如。
  
  李兆清:常回家看看,本来是儿女应尽的义务,但依然有少数儿女做不到。有的是因为忙,有的是完全没有把父母放在心上。因为忙的,其实只要有颗感恩的心,常回家看看应该不难做到。完全没有把父母放在心上的,则需要相关的制度来进行制衡、进行倒逼。子女拒不回家看看或影响当事人信用,这是为了让所有人都能常回家看看、常去养老院看看,善尽对老人精神赡养的义务。确实,少数人把老人送到养老院就不闻不问,该制度的出台就显得很有必要。
  
  罗立志:百善孝为先。老年人入住敬老院,解决了子女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家中老人的具体难题,这是后人具备金钱条件才能做到的。即使这样,对于入住敬老院的老年人,我们不能一送了之,将孝敬责任全部送走了,还要经常去看看,这是人之常情。众所周知,老年人对自己的子女来探亲,是非常盼望的。当看到他人的子女来探亲充满羡慕之情,如果自己的子女没有来,一定会有失落感的。虽然说子女时间紧张,但挤时间来看望老人,是伦理道德的要求。带着孩子,带着爱人来看看来到敬老院的亲人,是精神上的孝敬,同样重要!
  
  水洪波:对老年人的关爱程度,折射出社会人文关怀的温度。因为忙,好多人忘记了常回家看看,忘记了曾经抚养自己长大的父母,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忙完自己的事,再抽空看望父母,可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无奈时常发生在我们身边。子女对父母的孝顺和陪伴,与独生和多子有关,也与假期多少、条件好坏有一定关系,但这些也不是决定因素。多数父母并不会抱怨子女不常回家,大都对子女表示理解,如果当事人拒不看望老人,相关信息将会归入信用平台,主要起监督作用。这体现道德与法律的高度融合,形成孝老爱亲,重视家庭的文化共识。
  
  反方:之前还有不回家看看入法么,最后还不是沦为了一纸空文。靠强制手段来让子女回家看看是行不通的。
  
  陆玄同:如果探望父母都要依靠法律或信用度来促使,真不知道这样的探望有什么意思。这不仅仅是不孝或道德有问题,而是人伦关系的背离。假如真发生这样的事,不是有一方精神存在问题,就可能是双方有解不开的心结。强制性“回家看看”就像例行公事而已,没有温暖,看不见亲情。一次约束性的探望谁能保证不对老人造成其他心理伤害。
  
  gztzs:孝心是强制出来的么?
  
  男女平等:2013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不回家看老人,就违法了,就按法律规定的来呢。可是,法律也没有规定那么详细。所以,现在只能从道德上呼吁。
  
  李文忠:孝是美德,是为人根本。可把它归为信用,不太凌乱了么?信用主要在于经济生活,强调契约意识、诚信精神,这跟亲情有何关系?
  
  樟树叶子:清官难理家务事。有些法律难以执行甚至无人执行无机构执行,还是少立为好。不回家看望父母,缘由不只有不孝顺一种,不只有忤逆子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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