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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没人向网贷平台追责?

来源:红网 作者:童其君 编辑:刘艳秋 2016-04-09 0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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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一个月,用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大四学生小许自己的话说,“太煎熬了”。3月以来,小许的手机陆续收到分期乐、名校贷等多家网贷平台的催还款通知,每笔少的有七八十元,多的有1000多元。根据小许和校方的说法,类似情况的同学还有18个,他们都是把个人信息提供给该校大四学生小飞,后被小飞用于网贷,总金额70余万元。3月起,小飞没有再按时还款,人也联系不上,同学们开始不断接到网贷平台催款,已严重影响学习生活。(4月8日东南网)
  
  无独有偶,3月9日,迷恋赌球的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二学生郑旭,在欠下60多万的校园网贷之后,在青岛跳楼。
  
  郑旭自杀,让名目繁多的“校园网贷”平台暴露在公众视野。在大学生信用卡业务被叫停之后,这些“校园网贷”乘虚在高校跑马圈地,通过校园代理和中介,在大学生中间开展贷款业务。
  
  很多学生为自己陷入网贷泥沼付出了代价,然而,因失控的校园网贷引发的互联网金融立法和监管的缺失却并未解开。一些网贷平台为拓展业务,风险把控不严,贷款审核更是形同虚设,致使如小飞一样的普通学生能贷款70余万元,最终却陷入无法偿还的绝境,以致失联。此外,部分网贷平台甚至恶意放贷,编织出“服务费”“逾期费”“催收费”等等陷阱,通过各种方式催收本金利息,谋取暴利,为什么就没能引起监管部门的警觉?
  
  为此,我们呼吁上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校园贷款”业务的监管,规范贷款平台的审核流程,严格审核贷款人的身份信息、资质及偿债能力,特别是要强制“校园贷款”平台应征得学生父母同意后方可放款,避免造成此类“坑爹”现象。
  
  对于贷款,我们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制度,通过实施贷款“三查”,有利于贷款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同时,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情况,也是在贷款出现风险后,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免责的重要依据。在校大学生虽然都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但他们社会阅历浅、防范意识不强,并且主要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父母。众所周知,明知大学生偿债能力不强,仍然诱导其贷款,一张身份证,一本学生证,随便一个理由,甚至不用本人签字,就能随便贷到数万元。监管部门如果连这样的“随随便便不是本人也能贷款”都不查,那还查什么呢?
  
  文/童其君

来源:红网

作者:童其君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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