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百度一下,即可搜出多条儿童独处意外死亡的新闻惨剧:有被电死的;有被饿死的;有翻窗找家长坠亡的;有被壁炉墙倒塌压死的;也有独处车里被闷死的;更有甚者被未成年哥哥喂果冻噎死的,凡此种种举不胜举。
上述罗列现象,大多数是由于父母亲粗心大意、思想麻痹,甚至抱着侥幸心理高估了孩童的能力,让年幼孩童独处而酿成家庭悲剧。每当悲剧发生时,公众在“惋惜的同时,更多地是谴责家长的失职”。就像本文中彬彬的死亡,邻居们谴责了、惋惜了,警方办案后也及时给出了“四点提醒”。然而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个阶段,难保以后这样的悲剧仍然频繁发生。
造成独处儿童惨死,家长当然罪不可恕。但是鉴于当前法律空白,彬彬的父母除了受到心灵的煎熬外,在法律上将免受制裁。在欧美等国家,如果父母将12岁以下子女单独留在家中而发生意外,父母轻则会失去监护权,重则会因“危害儿童罪”或“虐待儿童罪”接受审判。而在我国,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在禁止儿童独处立法方面仍然是空白。
略感欣慰的是,少数地方已经开始通过地方法规禁止父母让儿童独处了:2013年6月,《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颁布实施,明确规定“父母和监护人不得让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独处,也不得托付给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代管”;今年5月1日将要颁布实施的《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也明确规定“不得让未满6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留在家中、车内及其他危险场所”。
广州、南京的做法,用法律武器给父母套上了紧箍咒,为未成年儿童织牢了防坠网,这些做法值得全国推广。要想避免儿童独处意外死亡事件,当务之急必须尽快通过立法手段,对父母让儿童独自在家行为进行禁止,以引起全天下父母的普遍重视,防患于未然,自觉履行监护人的监护责任,为儿童织牢健康安全成长的防坠网。
文/桂全宝
来源:红网
作者:桂全宝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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