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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狗”的法律“准绳”要拴牢

来源:红网 作者:齐国瑞 编辑:夏熊飞 2016-04-26 00: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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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8日,发生在湖北工业大学的碾压流浪狗事件,如今又有了新进展。大量爱狗人士集结至该校门口,堵住进校主路,并拉横幅为被撞狗讨要说法。现场疑有多人发生肢体冲突,并且已经对交通造成阻碍。(4月25日央广网)
  
  爱护动物,是值得推崇的道德追求。就像事件中的爱狗人士可以谴责湖北工业大学的保安对付流浪狗的方式粗暴。此事在网上引起某些明星关注,更给“拿道德说事”的爱狗人士“鼓了气,加了油”。大量的爱狗人士堵住进入主路,喊口号、大条幅,阻碍交通,肢体冲突等。这不叫“爱狗”,本身与爱不符,与道德相悖。这个时候,爱狗的行为突破了法律边界,已经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
  
  如果仅有“道德推崇”,缺乏理性的方式和合法的手段,极易造成新的问题,甚至是极端事件。试想,在城市中,要是真的给了每个狗“自由”,恐怕就不会有大妈自由自在跳广场舞了。更为值得警醒的是,在上海市浦东一起案件,六名动物保护人士因为怀疑一对男女虐杀猫狗,甚至在确认只是“怀疑”之后,还是决定“将错就错”,用强迫这对男女吃猫屎,剪头发、围殴等手段捍卫自己的道德立场,明显的触犯了法律。
  
  此次事件中,“爱狗人士”的咄咄逼人,以及各地爱狗人士的不断声援,甚至上升为“虐杀动物”“冷血无情”,与“原点”已经相去甚远。保安出于保护学生,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的目的才围捕狗,在其他手段失效后,才开车压狗。事后学校出于稳定及大局的考虑,公开道歉。笔者也相信该校在以后围捕流浪狗时会采取更加“人性化”的方式。“爱狗人士”口中称“爱”,这是笔者佩服的,但也请把爱放到我们的同类身上一些,如此,就不会有这么严重的冲突了。
  
  无论“爱狗”与否,都要从全局出发,以公共利益为依归。“爱狗”也要在法律“准绳”内进行,不能失控,若不然,其实是另一种层面的伤害。
  
  文/齐国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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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齐国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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