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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庭审法官“传纸条”,副院长胆真大

来源:红网 作者:钱桂林 编辑:夏熊飞 2016-05-14 00: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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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安徽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淮南市潘集区文广局原局长徐沛喜涉嫌受贿罪一案庭审中,并非该案办案人员的法院副院长柴国武给法官“传纸条”后,合议庭突然当庭宣布延期审理。(5月13日《法制日报》)
  
  案件正在审理中,并非该案办案人员的法院副院长竟然给法官“传纸条”,也许是怕得罪了领导大人,合议庭只好当庭宣布延期审理。在中央严厉整饬官场、将依法治国提升到前所未有高度的今天,还会发生如此怪现象,令人错愕。
  
  去年3月30日,中办、国办正式下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从记录、通报、追责三个环节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进行约束。规定提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可以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责。相信身为法院副院长的柴国武应该知道这一规定,可他还是“传纸条”了,足见其法纪意识何等淡薄,也足见其有多放任骄纵。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一旦司法的威信被毁掉,将会是非常可怕的。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一次不公正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在我国,某些地方领导干部频频干预司法,有的以公函的形式为犯罪嫌疑人求情,有的则直接下指令施压,某些地方法院或法官只能按领导干部的意思办事,沦为不折不扣的“葫芦僧”。
  
  任何公权都应该有自己的行使范围,公权干预司法,属于跨界用权,是一种违法行政。这不仅妨碍了司法公正,妨碍了政治文明建设,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疏远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有违社会公平正义,影响社会和谐。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怎样保障司法公正,除了要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正派、素质过硬的司法队伍,还有就是要为司法公正运行清除外部障碍,防止公权干预司法。法院副院长为什么要给正庭审着的法官“传纸条”,内容是什么,有关部门需要立即介入调查清楚。
  
  文/钱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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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钱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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