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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收费要剥离教育成本虚高的杂质

来源:红网 作者:马新超 编辑:夏熊飞 2016-06-19 0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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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调整高校学费标准的消息引发关注。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广东省和江西省决定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海南和内蒙古也已召开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各地普遍强调,学费涨幅考虑了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并提出加大对学生的补助力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起学。(6月18日中国新闻网)
  
  高等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但不是义务教育,物价在涨、教育成本在涨,大学学费上涨也算得上是“随行就市”。然而,教育毕竟是公益事业,学费不能像商品一样任意上涨,必须考虑教育成本的评估与分摊,从生均成本中剥离不合理开支,剔除虚高的“杂质”,同时以提升教育质量改善收费“性价比”。
  
  确定大学学费标准,需要明确两个问题:高等教育生均成本是多少,受教育者分摊多少比例。而对于这两个数据,不少高校大体还是一笔“糊涂账”。目前,高校收费依据仍然是教育部1996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年过去了,现阶段我国高校教育成本的评估与分摊体系如何匡算,至今没有一个清晰可具操作性的标准。在缺乏标准、无据可考的情况下,高校往往采取“总支出÷学生人数=人均收费”的计算公式,殊不知这个“总支出”蕴含着一些不合理的教育成本,据此“按人头均摊”收费,对学生来说就是一本“冤枉账”。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核算生均成本时,不能把高校所有的开支平摊在每个学生身上。因为高校的开支,有的并不合理,比如行政机构多、行政人员过于庞大,占用了大笔开支。同时,近年来媒体不断披露:花几百万元举办校庆晚会、斥资建设奢华校门、在工程建设中出现腐败“窝案”……如果把这些“腐败成本”摊进生均教育成本,显然是将不合理的支出“转嫁”到学生头上,这非但伤害学生的权利,也掩盖了高校的问题,甚至是拿学生的学费当“炮灰”。
  
  一方面花起钱来“不差钱”,另一方面收起钱来“很差钱”,部分高校在支出和收学费上“分裂操作”,对学生显然是不合理、不公平的。况且,从理性逻辑出发,即便高校学费涨价天经地义,起码有必要列个成本核算清单。然而,遗憾的是:目前大学学费的定价依据和用途“扑朔迷离”,学生及家长处于“信息弱势一方”,尚欠公众一份“明白账”。因此,政府要敦促高校让涨价变得公开透明,必要时还应启动临时价格干预制度。因为《价格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政府可以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某种程度上讲,大学学费会影响到民生利益,学费上涨得太“离谱”,政府就要启动临时价格干预程序,让学费归于“靠谱”。
  
  当然,要保证学费“靠谱”,还需要严格审查。要知道,学费计算缘于生均成本,而生均成本不能是高校费用的简单汇总,而应该剥离掉不必要的开支,包括庞大的行政开支和学校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开支。所以,高校在涨学费前,起码有必要清查学校支出的合理性,比如:有没有盲目扩建,行政开支有无靡费成本的现象,地方财政拨付的“缺口”有没有“转嫁”给学生。只有把这些查明了、算清了,学费上涨这回事,才能经得起审计,守得住正义。同时,为使高校学费更加人性化,可以借鉴美国哈佛大学的“梯度化“收费,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和地区情况等区别收费,并通过大数据和现实评定相结合的方式,来完善高校贫困认证和资助,从而保证弱势群体向上流动的“教育机会公平”。
  
  其实,高校学费上涨后,比起收费合理性,人们更关注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改善“性价比”。因为从教育回报的角度来说,读大学是一个家庭与学生对未来的投资,如果“性价比”够高,不仅能学到知识,而且能够拥有一个好的前途,那学费即使高点,也是值得的。所以,高昂的学费要与教学质量成正比,不断上涨的学费下,高校的师资水平、教学环境、学校管理都要同步跟上。同时,大学应该公开必要的就业数据:例如准确的就业率、毕业生收入等等,让学生根据投入与回报的“性价比”选择高校。
  
  总之,大学学费不是不可以涨,关键是在提高学费标准的时候,要清晰核算生均成本,以及确定合理的分摊比例,不能以“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思维,把自身问题而导致的经费紧张,也“转嫁”到学生、家长身上。同时,高校学费上涨不能只跟办学成本成正比,也应该跟教学质量成正比,只要教育质量随着学费“水涨船高”,高校入学率、学生满意率、社会认可率就能实现“高位运行”。
  
  文/马新超

来源:红网

作者:马新超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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