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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协警执勤,请先追究执法人员“不作为”

来源:红网 作者:刘一陈 编辑:易木 2016-07-03 00:06:5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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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个月来,312国道榆中清和段维修改造施工,由于道路先天设计较窄,加之车流量大,交通拥堵情况严重,为确保畅通,施工单位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购买了10余套“山寨”警服发放给工人,冒充警察指挥交通,但是并不罚款。几名“协警”向记者透露,此事也经过榆中县交警大队领导的默许。(7月1日中国青年网)
  
  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些“协警”确实起到了疏导交通的作用,不少过路司机表示,刚开始修路没有警察指挥时,道路交通拥堵严重,各种车辆见缝插针,有了协警后情况好多了,应该好好表扬这些“协警”。但是根据法律规定,警察制服和警用标志属于人民警察依法行使权力专用,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服和标志的,属于违法行为,该单位及涉事人员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
  
  我认为,在追究工人们穿山寨警服执勤责任前,更应该追究执法人员的“不作为”责任。
  
  交管部门忽视了对公路施工秩序的管理,将交通管理的责任转嫁给了道路施工单位,是第一项“不作为”。312国道先天设计较窄,无法封闭施工,只能选择单幅通行的方式。一旦单幅通行,过往车辆就必须排队,如果没有人进行疏导,部分司机就会见缝插针,如此一来必然导致道路拥堵。这些单幅通行的路口需要专人全天坚守指挥交通,然而,修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交管部门自然不愿意派出专人长期坚守,容我大胆揣测一次,或许他们还暗自感谢这些“协警”们呢。要保证顺利施工就必须保证道路通畅,交管部门不管不顾,那自然只能由施工方出面管理。
  
  执法部门第二项“不作为”体现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穿山寨警服的“协警”们已经在这条国道上“工作”了几个月,交管部门早就发现了这群“协警”,明知这是违法行为依旧表现出默许的态度,很难说他们尽到了管理的责任。尽管这次“协警”们只是对过往车辆进行疏导,没有利用假身份罚款收费,难保不会有其他人效仿做出有损公共利益的行为。执法部门这一次能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视法律,下一次又该如何?
  
  工人穿山寨警服执勤确实违法,应当追究责任,但是从他们“执勤”的情况来看,已起到了疏导交通的作用,让交管部门汗颜。如果要追究工人的责任,首先应该追究执法部门“不作为”的责任。
  
  文/刘一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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