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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举报奖励被拒状告食药监局值得鼓励

来源:红网 作者:毛开云 编辑:夏熊飞 2016-07-09 0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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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龙岩市民陈先生最近有点烦,今年1月,他在一展销会上买了价值万元的进口商品,因为这些商品都没有贴中文标签,随即向龙岩市食药监局举报,龙岩市食药监局查实并处罚了该商家。可让陈先生不解的是,他认为自己的举报按规定应得奖励,但龙岩市食药监局却以其举报不属于奖励范围,拒绝了陈先生的申请。最终,陈先生将龙岩市食药监局告上了法庭,近日新罗区法院已受理此案。(7月8日《海峡都市报》)

  国家食药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发布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者有明确举报对象、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经查属实并已依法作出处理的,应该给予奖励。陈先生的行为显然符合奖励条件,理应得到奖励。

  然而,在今年5月龙岩最新出台的《龙岩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中,并未对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举报作奖励规定。如果陈先生不能举证无中文标签影响到了食品的安全,就很难要求依据龙岩本地的《办法》得到奖励。

  法院目前已经受理此案,不管法院最终做出什么判决,陈先生申请举报奖励被拒状告食药监局的行为都值得鼓励。

  很长时间以来,百姓“信访不信法”。即使打官司,也宁愿找关系、不愿找律师。这对法治社会来说,是一种悲哀和不幸。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法制尊严,让百姓相信法律。陈先生的做法,即使谈不上依法维权,至少是依法行事。倘若陈先生与龙岩市食药监局胡搅蛮缠,甚至做出过激行为,那就大错特错了。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遇到类似事情就是这么做的,最终有理变成了无理、维权变成了违法,教训极其深刻。

  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提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依法治国思路。陈先生的行为与中央精神高度契合,所以,无论其官司输了还是赢了,无论对其个人还是整个社会来说,都是大有裨益的。

  文/毛开云

来源:红网

作者:毛开云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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