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胡祖才介绍《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建立和实施情况时表示,《意见》为行政权力划定了18个“不得”,有五项措施保障制度落实,是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一项创新性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也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7月8日 人民网)
市场经济注重的是公平竞争,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有利于企业的创新与发展。地方保护主义,就像家长对孩子的过度溺爱,最后宠坏的是孩子。企业总要参与市场竞争,地方保护浪费的是政府资源,损失的是企业竞争力。这次《意见》为行政权力划定了18个“不得”就像“紧箍咒”,为政府的职能划了红线,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也有利于形成统一开放的全国性市场,进而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理清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通过政府自我审查,清理不符合要求的政策措施,并对即将出台的新政策进行严格审查,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和政府各有分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负责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迫切需要寻求政府行为和市场功能的最佳结合点,使政府行为在调节经济、弥补市场功能失灵的同时,避免和克服自身的缺位、越位、错位,实现向服务型政府转型。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立,有效地规范了政府的行为,明确了政府该管什么,什么该交给市场去管,有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文/李鹏飞
来源:红网
作者:李鹏飞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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