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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不会成为下一个“刘伶利”

来源:红网 作者:赵小咒 编辑:夏熊飞 2016-08-25 0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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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刘伶利去世的那一刻,她肯定是异常痛苦的。

  近日,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教师刘伶利患癌被开除后因医治无效去世的事情,让这个炎热的夏季有点刺骨的凉。虽然该学院态度已经180°大转变,院长等4名教师亲自上门道歉,并补发工资、丧葬抚恤金、医疗费、亲属救助金、抚慰金等,共计50万元。

  可是,人已去世了,这50万元也只能给刘伶利父母聊以慰藉罢了,其他于事无补。

  或许,当时有这50万元,抑或该学院没有解除与刘伶利的劳动合同,刘伶利会活得久一点,走得会更心安一点,她的父母悲痛或许会更轻一点。

  一切的一切,只有等到用个体的生命、鲜血才能惊醒世人,才能改革不合时宜的法律、制度,甚至有时都“无济于事”,这对个体以及他们的家庭,太不公平,也太没有人情味儿。

  一直以来,高校是很多青年知识分子向往的“殿堂”,除了光鲜的职业、良好的工作待遇,更主要的是高校的人文环境。只是,辞退刘伶利的又恰恰是一所高校,而大家最不能忍受的,也正是这一点。

  “博衍明德,文倡格物。”博文学院的校训告诉我们,人要“明德”,也要“格物”,但如果对一个患病的女教师都能“无法、无德”地舍弃,又何谈“立德树人”,又怎能引领学生“格物”?

  对个体而言,面对自己的工作单位,面对单位的规章制度,显得特别的弱小、无力,尤其是面对如刘伶利一般的难题时,往往会选择忍痛接受,无可奈何。社会是由个体组成的集体,对个人而言,集体是个体赖以生存的精神、物质基础,当个体一旦被集体抛弃,尤其是像孱弱无力的刘伶利,恰如在荒漠草原受伤走失羊群的羚羊,只能任凭猛兽追赶、撕咬。而追赶、撕咬刘伶利的是癌症与病痛。

  让笔者最为焦虑的是,我们会不会成为下一个“刘伶利”?我们会不会成为某些单位、企业“规章制度”的牺牲品?“刘伶利的去世”会不会惊醒我们改革完善某些制度、法律?特别是,游离于所谓“体制”之外的众多万万千千的普通员工,当我们生老病死之时,会不会每个人都能得到如博文学院180°大转变式的精神慰藉和物质补偿?

  可能,笔者这么说,也恰如被“抛弃”的刘伶利一般,即便运用法律武器维权,也无济于事,若没有媒体的曝光,刘伶利可能沦为众多人间悲剧之一。对簿公堂,对很多国人而言,是无奈之举,若不是癌症、生活所迫,大部分人还是寻求各种途径(找关系、上访、找媒体曝光等等)去解决。笔者担心的也正是也一点。众多弱势群体的“悲剧”频频上演,也正是因为各种正规解决途径受阻,或选在沉默,或选择“破釜沉舟”。

  通过刘伶利事件,需要我们反思的事情太多太多,我们的相关制度、每个手握他人“生死大权”的领导者、每一个企业主都需要认真思考。

  孔子曰:“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孟子又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古代的哲人已经为我们构建起和谐、幸福生活的实现之道,即便困难重重,但其中所蕴含的“人情”真的需要我们整个社会能够内化于心,尤其是生活在有着五千年历史文明的中国。

  文/赵小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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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小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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