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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应诉常态化还须补齐“短板”

来源:红网 作者:李金龙 编辑:易木 2016-08-25 0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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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行政应诉因有助于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而日益受到重视。在缓解了“告官不见官”等现象的情况下,“出庭不出声”、败诉率上升、应诉能力和技巧欠缺等行政应诉“短板”也开始凸显。(8月24日《半月谈》)

  “民告官”在如今的社会里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可以说官员出庭应诉正逐步变成一种新常态,今年4月贵州省副省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民告官案件,就是一个鲜活的注脚。这一方面说明群众的法治意识得到增强,懂得通过合法渠道寻找正当诉求,维护合法利益,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的法制建设日趋完善,依法行政得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得到进一步推动。

  不过,从统计数据来看,官员出庭应诉也存在着出庭率低、败诉率高、应诉能力和技巧欠缺等“短板”。比如日前统计的2015年云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足五成,反馈率仅为22.92%,一审行政案件败诉率为13.91%。这些数据说明官员出庭应诉其实也面临着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官员出庭应诉常态化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官员出庭应诉出现多个“短板”,原因多方面。首先是官员思想观念保守,认为坐在被告台上就代表着违法与犯错,是一件让人丢脸的事情,造成思想上的排斥。一些官员,即使是出庭了,态度也较为冷漠,出现“出庭不出声”的现象,造成矛盾不能得以及时解决,导致出庭应诉效果不佳。另外,一些行政机关对待行政诉讼的认知程度仍不足,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缺乏对法律规定、相关程序等必要常识的了解和掌握,进而影响了行政应诉的质量。

  要让官员出庭应诉常态化,关键在补齐“短板”,根本在“立破并举”。一方面需要建立健全官员出庭应诉的相关制度,用制度规范官员出庭应诉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出庭应诉的行为,理应实施问责,倒逼官员出庭应诉常态化、高效化。一方面官员要打破观念束缚,学会正确看待和理解官员出庭应诉,并在提升应诉的能力水平上下功夫,切实履行好诉讼义务,勇于直面矛盾和问题,让出庭应诉成为官员行为自觉。

  当然,官员出庭应诉不能只是形式,更不能演变为一种官员作秀。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真心实意化解矛盾,维护好群众利益才是官员出庭应诉的生命力所在。在实施过程中,尤须杜绝一切形式的表面化、形式化和敷衍化,防止出现官员借此机会搞“作秀”“表演”的把戏。同时,还要坚决防止地方及官员利用手中权力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让原、被告都平等地参与诉讼过程,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文/李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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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金龙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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