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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品被高价卖到农村,谁之过?

来源:红网 作者:胡建兵 编辑:易木 2016-08-27 00: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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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我国约有七成家庭备有药箱,但大多数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全国一年过期药品约1.5万吨,如果用5吨的大卡车来运,至少需要3000辆。有一些专门回收药品的人活跃在城乡之间,从城市低价回收,然后到农村高价卖出,形成了回收、贩卖“一条龙”。(8月26日《人民日报》)

  吃了过期药,不仅不能保证质量和疗效,还有可能贻误病情,甚至发生危害身体健康的情况。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以此牟利,把过期药低价回收后高价卖到农村,出现这样的情况,除了没有很好的回收机制外,更是源于缺少了监管机制。

  过期药不能吃,扔掉又可惜,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强制要求普通市民对家中过期药品做无害化处理也不是很现实,这就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些民众为了捞取小便宜,把过期药卖给收购者,也有一些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低价回收者给糊弄了。

  过期药品被高价卖到农村,令人不寒而栗的并不只是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铤而走险的行径,还在于多个行政监管部门面对过期药“华丽转身”时行政职能的集体失灵。一些人为何能对过期药品低价回收,高价出售,关键是没有人管。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公安、工商、食药监、卫计委等都能管,正是由于这些部门都能管,从而出现了“人人可管,人人不管”的诡异局面。过期药品被高价卖到农村的情况如此严重,却很少有人被惩处的。

  其实,要查处过期药被高价卖到农村的问题不是太难,这些过期药一般情况下要么直接卖给地处偏僻、进药不便的农村私人诊所;要么在集散地加工处理,换上新包装打上新批号后转卖给当地小药店。要么有人利用医保制度设计的漏洞,收购患者未使用完的药品,甚至收购高价值药品的外包装,从事非法制售假药的活动。因此,有关部门只要经常到一些农村私人诊所、小药店去检查检查就不难发现问题。

  用药安全是关系公众身体健康的大事。虽然我国的《药品管理法》中没有对公民处理家庭废弃药品的行为做出规范,也没有赋予药店和生产企业回收过期药品的责任。但一些不法分子更换包装,销售过期药绝对是违法的,是应该给予严厉打击的。有关部门不去认真查处,这就是失职,就是那些不法分子的帮凶。

  要防止过期药品被高价卖到农村,除有关部门对于这些“药贩子”进行严厉打击的同时,政府部门应该建立过期药品回收制度,对回收原则、标准条件、管理程序、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要增设回收网点,建立过期药品回收奖励制度,推行有偿回收或“以旧换新”,实施政府财政补贴,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各种奖励形式促进过期药品回收。

  文/胡建兵

来源:红网

作者:胡建兵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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