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降职殴打母亲者,就能治好“不孝病”吗?

来源:红网 作者:李振忠 编辑:易木 2016-09-06 00:10:22
时刻新闻
—分享—

  今日内蒙古林西县纪委发布通报称,2016年8月29日中午,县市场监管局孙某某、县医保局尚某某在公共场所殴打其母亲(婆婆),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9月4日,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孙某某、尚某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孙某某行政撤职处分,从科员降为办事员。(9月5日《新京报》)

  首先,公共场所殴打母亲的公务人员被开除党籍并撤职到底冤不冤?中华传统道德一直以忠孝为核心,若将忠孝加以分解,孝道则为维系家庭的首要内容。如果离开了这一点,也就无所谓家庭之爱,父母之爱,以及人伦道德。在中国古代,殴打父母,以忤逆罪论处,属“十恶不赦”之列,可见不孝忤逆之罪究竟有多么严重。

  现代社会属法治社会,封建道德不再在当今社会“照单全收”。然而,不忠不孝仍然属于违反道德之恶。而作为孝道来说,如发生殴打父母不孝父母行为,虽然没有封建社会忤逆父母之罪那么严重,但同样会受到谴责。

  由此分析,公务人员公共场所、公开场合殴打父母,予以开除党籍行政撤职,不仅没有冤枉了哪一个好人,反之是必要的。

  公务员殴打母亲被降职是否小题大做?有网友论之,同样的殴打父母行为若发生在家庭内部,则可能根本进入不了公众视线,这对夫妻错就错在不该在公共场所殴打父母。孝道是一种自觉行为,如若发生对父母不敬不孝甚至反过来殴打父母的行为,父母告发,则同样会受到法律制裁。所谓的小题大做,则是一种对不孝行为的掩饰与纵恶。降职殴打父母的公务员,不仅不是小题大做,甚至当下的处分,充其量只是一种轻描淡写。

  科员降为办事员,就一定能治好不孝病了吗?追根求源,这才是本案的核心与关键。无论是开除党籍也好,科员降为办事员也好,如果组织不对该公务人员夫妻进行思想教育,则其不孝病不仅不能治好,反而还可能激化其家庭矛盾,对母亲加以更严重的殴打,甚至将本次受处分归咎于母亲。那么,科员降为办事员,就根本治不了不孝病,甚至还会加重病情。科员降为办事员这个药方,就似乎是盲人摸象庸医劣方。

  不孝病是一种道德病,需从其道德根源处找良方,加大惩处“剂量”,辅以治德“慢火”,方可真正奏效。

  文/李振忠

来源:红网

作者:李振忠

编辑:易木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6/09/06/4077778.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